透視鏡/保護舉報者\蔡樹文

  房屋署去年透過物管公司舉報,發現22宗濫用公屋個案,當局正研究設立舉報賞金,參考警方「好市民獎」,舉報者會獲得獎金及感謝狀,初步構思要求實名舉報,並安排與舉報者會面。

  公共房屋資源有限,不少公屋單位長期被濫用,剝奪有需要的人上樓機會,大量基層住在不適切環境,不只是損害個人利益,亦影響整體社會發展。房署人手有限,透過市民舉報掌握更多資料,更精準有效執法,揪出問題住戶。

  每個取回的公屋單位資源以百萬元計,適當獎勵成功舉報的市民完全合理。然而當局頒發獎金及感謝狀時,不宜太高調,避免舉報者身份曝光,危害安全。實名舉報可以防範濫用舉報機制製造滋擾,但政府同時亦要保護舉報者的人身安全,保密工作要做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