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聯席會議 官員闡述23條立法重要性

  【大公報訊】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委員會昨日召開聯席會議,由特區政府向議員簡介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諮詢文件內容,指出社會有強烈意識,盡快堵塞國安風險,香港應盡快履行憲制責任。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香港國安法第四條已經列明,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但強調權利、自由並非絕對,為保障國家安全要有一定限制,不能違背基本法第一條及第十二條。他強調,今次建議的罪行是按一般刑事法原則,要證明涉事人的意圖,絕不會影響市民的一般生活,市民不用擔心會誤墮法網。

  鄧炳強表示,香港經歷2019年港版「顏色革命」,帶來難以忍受的經歷,當時後果難以承受,大家歷歷在目。他表示敵對勢力仍虎視眈眈,外國情報機構不斷稱要針對中國,特區必須立法面對威脅。他表示,需要盡快立法、盡快完善制度,認為社會有強烈意識,盡快堵塞國安風險,如今大約有1個月諮詢期,香港要盡快履行憲制責任。

  當被問到涉嫌觸犯23條罪行的疑犯拘留規定,會否與國安法一致,林定國回應,國安法列明的條文適用所有危害國安的情況。鄧炳強表示,23條立法會考慮外國法律,惟不會全盤搬來香港,若有香港管用的措施,即使外國沒有的,香港都會採納。他又說,國安法案件複雜,需要更多時間搜證,會檢視保釋期會否需要延長,並舉例英國可額外拘留14天,新加坡可拘留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