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黎受審】張劍虹:黎下指令凌駕《蘋果》編採自主

◆張劍虹指由黎智英發起,宣傳所謂「6·22公投」。圖為黎智英由懲教署人員押送。 資料圖片
◆張劍虹指由黎智英發起,宣傳所謂「6·22公投」。圖為黎智英由懲教署人員押送。 資料圖片

◆張劍虹指黎智英的編採指示凌駕《蘋果》編採自主,「我哋冇得選擇」必須跟從。圖為警方當日封鎖搜查壹傳媒大樓。資料圖片
◆張劍虹指黎智英的編採指示凌駕《蘋果》編採自主,「我哋冇得選擇」必須跟從。圖為警方當日封鎖搜查壹傳媒大樓。資料圖片

  指黎吩咐如何做新聞谷人上街 「我哋冇得選擇」須跟從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外案,昨日踏入第十八日審訊,開始由辯方盤問從犯證人,《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兼《蘋果》社長張劍虹。辯方主要圍繞黎智英從未作出編採指示、也沒在「飯盒會」給予指示的論調來質問張劍虹,但被張一一反對。張直指黎有清晰作出編採指示,「會吩咐啲新聞點做大,去催谷啲人上街,亦會喺《成敗樂一笑》專欄不斷寫稿,呼籲啲人唔好慳嗰幾個鐘,一定要出嚟上街」;而黎智英的編採指示凌駕《蘋果》編採自主,「我哋冇得選擇」必須跟從。◆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黎智英和張劍虹昨日分由囚車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開始盤問張劍虹。

  辯方一開始即指張與黎智英持有「相同信念」和「價值觀」,包括相信神、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傳媒是監察政府的第四權等。張稱他亦相信《壹傳媒》前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英文版前執行總編輯馮偉光(筆名盧峯)都持有相同信念和價值觀,但不肯定前社論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是否持有相同信念和價值觀。辯方隨後指,因《蘋果》高層持有的共同「價值觀」,無須黎智英作出編採指示。

  法官李運騰質疑編採指示是指採訪的角度,例如只負面報道中國的新聞及不持平報道,難以稱之為辯方所指的價值觀。辯方之後改問所有人都知道報道角度,稱黎智英根本無須下達指令,亦從未作出編採指示,也沒有在「飯盒會」作出編採指示。

  張:黎有在飯盒會給指示

  張劍虹即回應:「黎生的編採指示不只是係一個value(價值觀)。譬如逃犯條例,黎生的編採政策是要我們催谷市民上街、去示威,給政府壓力,要政府撤銷𠵱條條例」,「這個亦非純粹自由、民主、言論自由的問題,是整個報紙要怎麼做。」張強調「就算有共同價值觀,但不代表(黎智英)無給指示,黎生絕對有給指示,有在飯盒會給指示」。

  張續指,黎智英參與遊行示威,《蘋果日報》會聯絡黎智英的秘書及司機,在黎智英完成遊行後拍照採訪,並在《蘋果日報》報道。黎智英會吩咐「新聞點做大」,去催谷市民上街,他亦會在《成敗樂一笑》專欄不斷寫稿,呼籲市民不要「慳嗰幾個鐘」,一定要出來上街。

  形容黎是不容下屬反對

  張強調,如果黎無清晰編採指示,即使我們這班人都相信言論自由同法治,都不會做這些事。辯方指張劍虹如不認同黎智英大可拒絕跟從其指示行事,張劍虹隨即回答:「唔可以囉。」張亦不認同辯方指公司年報和「蘋果日報編輯室約章」的言論自由包括「向老闆說不」,形容黎智英是不容下屬反對的老闆,黎的編採指示凌駕《蘋果》編採自主,張直言「我們沒有選擇」。

  對於辯方指2014年至2018年間,黎智英甚少參與《蘋果》營運。張劍虹亦不同意,稱「佢退過好多次休㗎啦」,指黎智英自2018年時回到《蘋果》是希望改善《蘋果日報》實體版及網上版,故在「商業同編採都有參與」,未將編採決定權給予編輯。

  他又指黎在開「飯盒會」前,會開設WhatsApp群組,待同事在群組內提出問題,再由黎解答和作出指示,而參與「飯盒會」的同事絕大部分都是高層,而實際上「飯盒會」亦非為聽取下屬意見。

  張劍虹續指,「飯盒會」是輪流與不同部門進行,黎智英曾指示「飲食男女」版訪問「黃店」,另亦要求《蘋果》訪問反修例示威的被補人士。對於辯方指於2020年1月13日,張劍虹曾將一張Slack截圖傳送給陳沛敏,上述有多項「飯盒會」上的紀錄,除有4項關於政治或社會議題外,其餘關於其他事情,包括娛樂版及抽走星期日的副刊等。張劍虹指這正好顯示了黎智英有作出編採決定,亦證明黎智英有要求跟進其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