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地互認民商事案判決摘要
互認和執行判決的範圍
◆涵蓋香港及內地法律均視為「民商事」性質的事宜,涵蓋物權、合同、人格權、知識產權、侵權責任糾紛等幾乎所有的民商事判決類型,絕大部分判決都能被互認和執行,包括非金錢判項等
八類不適用互認的判決類型
◆贍養、解除領養、離婚後的損害責任賠償、因同居關係而起的財產分割爭議等判決
◆繼承、遺產管理、遺產分配等判決
◆內地有關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侵權的判決,香港有關標準專利和短期專利侵權的判決,以及兩地有關確認標準必要專利許可費率等判決
◆涉及海洋環境污染、海事索賠責任限制等判決
◆公司破產、債務重組、個人破產等判決
◆確定選民資格、宣告失蹤或者死亡等判決
◆確認仲裁協定效力、撤銷仲裁裁決等判決
◆認可和執行其他國家和地區判決、仲裁裁決的判決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黃書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