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劍虹:黎指示凌駕編採自主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外案,踏入第十八日審訊,由辯方盤問從犯證人、《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兼《蘋果》社長張劍虹。辯方主要圍繞黎智英從未作出編採指示、也沒在「飯盒會」給予指示的論調來質問張劍虹,但被張反對。張直指黎有清晰作出編採指示,「會吩咐啲新聞點做大,去催谷啲人上街,亦會喺《成敗樂一笑》專欄不斷寫稿,呼籲啲人唔好慳嗰幾個鐘,一定要出嚟上街」;而黎智英的編採指示凌駕《蘋果》編採自主,「我哋冇得選擇」必須跟從。

  黎智英和張劍虹昨日分由囚車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開始盤問張劍虹。辯方一開始即指張與黎智英持有「相同信念」和「價值觀」,包括相信神、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傳媒是監察政府的第四權等。張稱他亦相信《壹傳媒》前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英文版前執行總編輯馮偉光(筆名盧峯)都持有相同信念和價值觀,但不肯定前社論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是否持有相同信念和價值觀。

  辯方隨後指,因《蘋果》高層持有的共同「價值觀」,無需黎智英作出編採指示。

  張劍虹即回應:「黎生的編採指示不止是一個value(價值觀)。」「這個亦非純粹自由、民主、言論自由的問題,是整個報紙要怎麼做。」張強調「就算有共同價值觀,但不代表(黎智英)無給指示,黎生絕對有給指示,有在飯盒會給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