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階段「走塑」Q&A

  Q:在日常生活中,市民很容易誤墮法網?

  A:法例只規管商戶銷售或供應相關商品,不規管市民。市民購買或使用受管制即棄塑膠產品不會犯法。

  Q:幼童用的塑膠食具是否受管制?

  A:在塑膠餐具方面,法例只管制即棄的產品,不包括可重用塑膠餐具。幼童用的塑膠食具可以重用,不受影響。

  Q:醫院診所可否繼續提供膠匙羮給小朋友或病人食藥?

  A:可以。醫院診所為小童或病人等進食藥物而提供的即棄膠產品(例如膠匙羮),在法例下屬於醫治或醫療程序的情況,可獲豁免。

  Q:為何要減少使用即棄塑膠產品?

  A:塑膠難以分解,可在環境中殘留極長的時間,更加會分解為微塑膠,對環境生態以至人類健康均會造成深遠的禍害。所以減塑、走塑已成為國際間的共識。

  Q:4月22日後商店是否不能售賣即棄塑膠柄棉花棒、膠牙籤、膠柄牙線棒、牙縫刷等,市面上有什麼替代品?

  A:牙縫刷並非法例管制的產品。膠柄牙線棒並未納入現階段的管制。膠柄棉花棒及膠牙籤將在4月22日納入管制,商戶不能銷售或免費供應相關產品。市場上已有不少替代品,例如木柄或紙柄的棉花棒、竹 \ 木牙籤、竹柄牙線棒、傳統牙線、水牙線機等。

  Q:4月22日後,會否禁止餐廳使用外賣飲品(例如珍珠奶茶)的透明膠杯和膠蓋 \ 膜,或有熱湯(例如雲吞)和餐飲等外賣的即棄膠容器?

  A:不會。4月22日後,餐廳仍可向外賣顧客免費提供膠杯、膠碗、膠飯盒及膠蓋等,但不能提供膠叉、膠刀、膠匙,亦不能提供所有用發泡膠製成的膠杯、膠碗、膠飯盒。餐廳亦不能向堂食顧客提供即棄餐具和即棄塑膠食物容器。

  Q:4月22日管制實施後,市民可否自備膠袋盛載雨傘?

  A:可以。法例不規管市民,市民可以自備膠袋盛載雨傘。

  Q:4月22日管制實施後,會否對入住本地酒店的旅客帶來不便?

  A:酒店只是不可免費提供塑膠梳洗用品,但可在分開收費下提供這些用品。酒店亦可免費提供非塑膠梳洗用品。旅客亦可自攜本身的梳洗用品。旅客自攜塑膠梳洗用品不會觸犯法例。

  Q:為何禁止所有發泡膠餐具?是否禁止運輸及包裝用發泡膠?

  A:發泡膠非常輕,容易破碎並流入海洋,導致海洋生物誤食、窒息或中毒等,對環境及海洋生態影響嚴重。運輸及包裝用發泡膠並非法例管制的產品。

  Q:為何全面禁止氧化式可分解塑膠產品?

  A:氧化式可分解塑膠產品在天然環境會分解成微塑膠,不利環保。歐盟和新西蘭等地已就這類產品作出類似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