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內外/用好香港優勢 提升灣區營商環境\容海恩

  今年是中央政府公布《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五周年,五年來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成果豐碩。中央為推動大灣區更好發展,進一步深化粵港澳合作,不斷出台新政策舉措,例如《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三年行動計劃》(《三年計劃》)、《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前海總規》)和《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橫琴規劃》)等,旨在加強香港與大灣區其他城市的連結,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為整個大灣區帶來更廣泛的發展機遇,深化共同發展。

  《三年計劃》提出了7大項、24條具體措施,目標是在3年內讓大灣區與國際通行的規則相銜接,因目前粵港澳在社會、法制、稅制等方面均不相同,需要加強互聯互通的工作,而《三年計劃》正正能夠針對目前營商環境而提出相應優化措施,藉此提升發展的協同性、包容性,繼而建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

  促進大灣區內人才流動

  至於《前海總規》則為深圳前海合作區定下四大戰略定位,分別為全面深化改革創新試驗平台、高水平對外開放門戶樞紐、深港深度融合發展引領區、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高地,旨在發展金融、國際貿易、專業服務和高新技術、現代海洋等產業,吸引國內外企業落戶。《前海總規》為香港各界別企業提供了更多的商機,同時也為香港居民提供了更多的就業和生活選擇;而《橫琴規劃》則在就業、創業、住房、教育、醫療、文體、社會保障等多方面推動澳門與其他大灣區城市形成更為緊密的合作關係。

  筆者認為,香港有責任亦有條件在大灣區內積極發揮自身優勢。首先,香港擁有成熟的金融體系和國際化的營商環境,享有「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八大中心」定位,更擁有「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得天獨厚優勢條件,是國際企業踏足內地市場,特別是大灣區市場的首選之地。因此,香港需要用好自身在金融、商業方面的優勢和豐富經驗,為外國企業進入內地市場、灣區企業進軍國際市場提供支持和專業服務,貢獻國家。

  但除了金融服務,香港擁有豐富的人才資源和國際化的教育體系,特區政府可致力促進大灣區內人才流動,讓各行各業均能受惠於大灣區的發展。概括而言,筆者認為,特區政府可以做到「三個結合」,包括「宏觀着眼與微觀着手相結合」、「目標導向與問題導向相結合」、「一體推進與示範引領相結合」,藉此更好地推動《三年計劃》的落實,引領帶動大灣區各城市全面合作。

  具體而言,特區政府可以從以下四方面着手:一是宣傳解讀,如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在香港進行現場宣傳,營造大灣區一流營商環境的良好輿論氣氛和社會討論;二是組織實施,透過細化《三年計劃》的重點任務,明確箇中時間進度和主體責任,確保政策落地見效;三是示範先行,充分發揮香港的開放平台和示範作用,善用優勢與大灣區其他城市共同拓展經濟合作空間;四是統籌協調,即密切跟進《三年計劃》的落實情況,並積極協調和解決過程中遇到的困難。

  此外,特區政府可透過深化大灣區城市之間的共同發展為市民帶來更優質的生活、更廣闊的生活空間。當中除了為港人爭取更多到大灣區創業就業的機會,亦需要推動生活上的便利。按香港廣東青年總會在去年9月至10月期間所進行的《香港青年大灣區發展指數2023─學業篇》問卷調查,1000名受訪者中有逾70%有意到內地升學或進修,亦有66%受訪者表示願意到大灣區內地城市發展,同時有42%已在廣東讀書的香港青年表示有意在5年內回港發展,可見香港人在兩地流動的潛力很高。

  研究推出更多便利措施

  筆者認為,特區政府可與內地有關部門商討,研究推出更多便利措施,優化通關流程和作業方式,如爭取更多24小時口岸、落實更多「合作查驗、一次放行」的運作模式,同時加強交通配套,以及推進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公共服務和互聯網方面的便利化應用等,讓市民可以更便捷地在香港和大灣區其他城市之間工作、學習和娛樂,建立「一小時生活圈」。

  總而言之,《三年計劃》、《前海總規》、《橫琴規劃》均可進一步推動大灣區的發展,將為香港帶來更多發展機遇。筆者期望,香港能夠發揮好獨特優勢,深化與大灣區其他城市的聯繫和合作,繼而讓市民能夠感受到大灣區發展帶來的好處,實現更美好生活。

  新民黨副主席、立法會議員、執業大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