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垃圾桶至少要用容量20公升指定袋

◆垃圾收費指定袋已開售,圖為家品店職員展示收費垃圾袋。 香港文匯報記者曾興偉  攝
◆垃圾收費指定袋已開售,圖為家品店職員展示收費垃圾袋。 香港文匯報記者曾興偉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垃圾徵費雖然延遲到8月1日實施,但指定膠袋按原定計劃於昨日開始在部分指定零售點開售。特區政府環保署評估,每戶每天一個價值1.7元、15公升指定膠袋已夠用。香港文匯報記者昨日實測,15公升的指定膠袋比常見的家用垃圾袋細,只能勉強套進辦公室用的小型垃圾桶;每個售2.2元的20公升指定膠袋,才能輕易套入普通家居垃圾桶,而且指定膠袋有容量限制,投進的垃圾量不能超出袋上的參考線,否則或有被拒收的可能。

  便利店等先開售 超市下月賣

  昨日起3,000多個零售點開售指定膠袋,環保署網頁顯示,部分連鎖便利店、連鎖家居店及網上平台有售,但幾間大型超市下月才開始售賣。署方表示,仍在處理數百間藥房的授權申請,會盡快完成審批程序及更新名單。

  其中一間便利店販賣的最大號指定膠袋為20公升,每次一口氣買40個、收88元。不少市民表示20公升袋也比常見家用普通垃圾袋小。香港文匯報記者實測發現,15公升的指定膠袋,只能勉強套進辦公室用的小型垃圾桶;20公升指定膠袋,相信適合三人家庭,但若要棄置廚餘,可能不夠裝。

  市民施先生昨日買了15公升指定膠袋,表示僅夠裝半天的家居垃圾。陳女士則認為,細號指定膠袋較合適,「我們一家三口煮飯,買餸、買菜、買魚,寧願每日扔兩袋,好過將垃圾儲埋一齊用大袋扔,因為廚餘會發臭。」住劏房的秦先生表示,指定膠袋太貴,「餸頭餸尾,吃剩的我不會放垃圾袋,我扔到馬桶沖走。」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表示,政府推行垃圾收費是鼓勵市民減廢回收,「若大家將回收物拿出來,好明顯一個15公升,甚至小一點的膠袋都會足夠一天使用;或者用一個20公升,你用兩天才需要棄置一次垃圾。」

  阿信屋等不接受「一袋兩用」

  指定膠袋除了可以用作垃圾袋之外,市民在零售點購物時也可以買指定膠袋當購物袋,免收一元的膠袋徵費。謝展寰表示,指定膠袋足夠堅韌、衞生,呼籲店舖和市民盡量「一袋兩用」。但環保署網站顯示,759阿信屋和city'super都不提供「一袋兩用」的安排。

  西貢區區議員方國珊說:「根據台灣地區經驗,呼籲是無用的,應立法強制要求,全面禁止使用其他膠袋、只能使用指定袋,才能達至全面減少膠袋使用量的減塑目標。」她呼籲各大連鎖店舖響應號召,直接採用指定袋,減少自行印製膠袋,「為保護環境、減少膠袋使用量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