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時候要造按揭及交雜費?

  居屋的付款時間類似「建期付款」,先下5%或10%訂金(綠表5%;白表10%),到屋苑取得「入伙紙」後,房委會的律師便會發信通知買家於指定日期內完成交樓手續及繳清樓價餘額,換言之屆時才須安排居屋按揭。建議各位準業主,可在入伙前半年起開始準備按揭所須文件,以便上會更便捷。到律師樓辦理購樓手續時,律師會一併要求買家繳付雜費,包括按樓價估值計算的印花稅、律師費、管理費按金等。另外,由於新居屋有政府作擔保,所以一般銀行都不會要求買家進行壓力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