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新辦發布《中國的反恐怖主義法律制度體系與實踐》白皮書 中國在反恐工作中依法保障人權

◆白皮書指出,反恐怖主義是國際社會的共同責任。圖為警犬隊在機場航站樓巡查。 資料圖片
◆白皮書指出,反恐怖主義是國際社會的共同責任。圖為警犬隊在機場航站樓巡查。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新社報道,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3日發布的《中國的反恐怖主義法律制度體系與實踐》白皮書說,中國將尊重和保障人權作為反恐怖主義法律制度體系與實踐的基本原則,在反恐怖主義工作中依法保障人權。

  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3日發布《中國的反恐怖主義法律制度體系與實踐》白皮書。 白皮書共逾一萬字,除前言、結束語外分為五個部分,分別是反恐怖主義法律制度體系日臻完善,恐怖活動認定清晰、處罰規範,在反恐怖主義工作中規範權力運行,在反恐怖主義工作中依法保障人權,有力維護人民安全和國家安全。

  反恐怖主義是國際社會共同責任

  白皮書指出,恐怖主義是人類社會的公敵,是對所有國家和全人類的挑戰,嚴重威脅國際和平與安全。反恐怖主義是國際社會的共同責任。中國作為恐怖主義受害國,長期面臨着恐怖主義的現實威脅。中國歷來高度重視反恐怖主義法治建設,通過締結或參加一系列國際公約條約、修改完善刑事法律,不斷積累反恐怖主義法治經驗。

  白皮書指出,中國在依法辦理恐怖活動違法犯罪案件過程中,既注重保障公民基本權利和維護社會正常秩序,又注重保障受害人、其他利害關係人,以及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的權利,包括保障人身自由、人格尊嚴,保障辯護權,保障知情權、參與權,保障依法獲得救濟的權利,保障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的權利等。

  白皮書表示,中國依法開展反恐怖主義工作,一方面堅決維護公民和組織的合法權益,禁止任何基於地域、民族、宗教等理由的歧視性做法;另一方面有效遏制恐怖主義傳播蔓延,最大限度保障公民的生命權、健康權、財產權,維護社會穩定。

  採取拘留等強制措施嚴守法律規定

  白皮書介紹,辦案機關辦理恐怖活動犯罪案件,採取拘留、逮捕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時,嚴格遵守法律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期限。辦案機關嚴格遵守關於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的憲法法律規定,保證恐怖活動違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飲食和必要的休息時間,不得體罰、虐待、侮辱,禁止在審訊過程中毆打、威脅、恐嚇,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證據,不得強迫自證其罪,採用刑訊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應當予以排除。

  符合法定情形嫌犯有權獲法律援助

  白皮書說,恐怖活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權委託辯護人辯護,符合法定情形的有權獲得法律援助。司法機關和司法行政機關積極推動刑事案件審查起訴階段的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工作,為沒有辯護人的犯罪嫌疑人指派律師提供法律援助,擴大刑事法律援助範圍。

  白皮書指出,中國法律明確規定,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財產和辯護、申訴、控告、檢舉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剝奪或者限制的權利不受侵犯。監獄堅持「懲罰與改造相結合,以改造人為宗旨」工作方針,對罪犯開展文化、法律、技能教育,提升罪犯文化水平和謀生能力,着力預防恐怖活動罪犯刑滿釋放後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