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公司1200萬元貨 大昌行職員被控32罪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大昌貿易行有限公司(大昌行)一名時任高級營業代表,涉嫌於2020年至2021年間訛稱多個客戶訂購貨品,誘使大昌行在9個月內合共發放總值逾1,200萬元的貨品,再被他轉售圖利。

  該營業代表昨日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32項欺詐罪,暫獲保釋,至明日(25日)到觀塘裁判法院應訊及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男被告麥家榮(45歲),案發時負責處理客戶所下的糧油雜貨訂貨單。他被控的32項欺詐罪名,指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於2020年8月至2021年4月的9個月期間,向大昌行訛稱32個客戶向公司訂購了貨品,意圖詐騙而誘使大昌行安排發放或交付總值逾1200萬元的貨品。

  廉署早前接獲有關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涉嫌在上述期間輸入虛假訂貨單,致使大昌行發放有關貨品。其後,被告涉嫌私自將該些貨品轉售予其他公司,但只繳付約27.8萬元貨款予大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