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破詐騙及洗黑錢案 涉款逾5億


【大公報訊】記者葉浩源報道:詐騙集團洗黑錢途徑,很多時候需招攬傀儡戶口持有人,利用他們的戶口來進行轉賬交易,清洗黑錢,而傀儡戶口持有人的報酬往往只得數百至數千元,卻面臨坐監及罰款。警方港島總區連同四個警署分區,今年1月8日至21日展開代號「穿雲」大型執法行動,包括「放蛇」聯絡詐騙集團招攬者,共偵破146宗詐騙及洗黑錢案,涉案金額逾5億元,共拘捕219人,大部分被捕人為傀儡戶口持有人;受害人共558人,單一個案損失高達1900萬元。
一個案損失1900萬元
被捕人包括157男62女(17至77歲),涉嫌干犯「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等罪,大部分被捕人為傀儡戶口持有人,各人為一千至數千元賣出戶口,分別有報稱家庭主婦、健身教練、運輸工人等。當中,被捕的2男1女是警員在網上平台「放蛇」拘捕。
港島總區刑事部總督察林嘉澄表示,在146宗詐騙及洗黑錢案中,共有558名受害人(17歲至80歲),分別涉及網上購物騙案、投資騙案、網絡釣魚騙案、電話騙案及求職騙案等,涉及金額由500至1900萬不等,受害人職業包括計師、核數師、銀行經理、投資顧問,以及法律工作從業員等。
其中,單一損失高達1900萬元的個案,受害人為一名36歲的軟件工程師,他在網上認識騙徒並開設了投資戶口,初時獲得利潤,後來要求提款卻被拒絕,最後更泥足深陷甚至貸款,五個月內81次轉賬到不同戶口,最終騙徒失聯。
警方提醒市民,賣出戶口圖利干犯嚴重罪行,屬串謀行騙,一經定罪最高可判入獄14年及罰款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