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視鏡/釋放村屋土地\蔡樹文

  新一份財政預算案將於下月公布,昨日一批議員在政總與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會面,就財案遞交意見書。有議員指出,北部都會區發展,應推動城鄉有更多共同發展的機制,善用鄉郊力量和土地,有助減省政府的開發成本。議員特別提到廣州去年底提出《廣州市城中村改造條例(草案修改稿·徵求意見稿)》,政府可以參考,透過立法,加快及完善土地改造。

  多年前,廣州對城中村改造已經實現村屋回遷「高層住宅」的做法,近日公報的草案修改稿,只是對城中村改造加入更多內容。由村屋換成高層大樓,是實現節約土地資源的過程。雖然廣州與香港的土地法律基礎存在很大差異,但廣州城中村改造的經驗,有不少值得香港借鏡。

  土地是不可再生的資源,需要「再循環」。北部都會區發展,涉及不少私人土地,若要成功發展,須得到土地擁有者支持。將村屋或丁屋朝多層住宅發展,是釋放更多新界土地的其中一個方案,有關方面可以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