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鐘道政府合署現址預留建新高院綜合樓

◆司法機構會保留現時高等法院大樓用地,待日後重建作為新高等法院綜合大樓的一部分。 資料圖片
◆司法機構會保留現時高等法院大樓用地,待日後重建作為新高等法院綜合大樓的一部分。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特區政府發言人昨日表示,發展局與司法機構達成共識,會預留金鐘道政府合署現址用地(即現時高等法院毗鄰),作為興建新高等法院綜合大樓的最新選址。

  發言人表示,行政長官高度重視和支持司法機構的工作,政府有關部門會提供足夠資源以確保司法機構有效運作,包括提供資源改善法院設施。為此,政府會預留金鐘道政府合署現址作為興建新高等法院綜合大樓之用。司法機構亦會保留現時的高等法院大樓用地,待日後重建作為新高等法院綜合大樓的一部分。

  發言人表示,按政府早前建議,現時位於金鐘道政府合署的政府辦公室,將會陸續遷往「北部都會區」及其他地點。騰出的用地為現時高等法院大樓相連地段,司法機構認為合併發展除擴充高等法院綜合大樓的規模,亦能令設計方面更具彈性,增加法庭運作效率,並能提升土地使用效益,實在是理想選址。

  政府相關部門會與司法機構跟進有關興建新高等法院綜合大樓的籌備工作。發展局會另行檢視原本預留重置高等法院大樓的中環新海濱五號用地(該用地位處「政府、機構或社區」法定用途地帶)的具體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