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延後推 政府先試作示範

◆香港特區垃圾收費計劃的法定生效日期將延至8月1日正式實施,政府部門及樓宇則在4月1日起先行先試,以向公眾展示實際操作情況。 香港文匯報記者萬霜靈  攝
◆香港特區垃圾收費計劃的法定生效日期將延至8月1日正式實施,政府部門及樓宇則在4月1日起先行先試,以向公眾展示實際操作情況。 香港文匯報記者萬霜靈 攝

◆謝展寰昨日宣布垃圾收費計劃押後實施。 香港文匯報記者萬霜靈  攝
◆謝展寰昨日宣布垃圾收費計劃押後實施。 香港文匯報記者萬霜靈 攝

  8月1日正式實施 卓永興協調跨部門合作

  香港特區政府原定今年4月1日實施垃圾徵費,惟社會對落實細節仍有不少疑問,特區政府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昨日宣布,收費計劃的法定生效日期將延後四個月,至8月1日才正式實施,政府部門及樓宇則在4月1日起先行先試,以向公眾展示實際操作情況,讓市民更了解實施的細節,另會按原定時間表在本月26日起銷售指定的垃圾袋。他表示,特區行政長官支持有關建議,並指派了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協調政府跨部門間的合作。局方將於下周一( 22日)諮詢立法會相關委員會,並按程序修改法例的生效日期,及聯絡各政府部門進行統籌工作。 ◆香港文匯報記者 吳健怡

  垃圾徵費原定去年底實施,但特區政府去年中考慮到年底至今年2月農曆新年期間垃圾量大增,以及清潔服務業人手緊絀,故延至今年4月1日生效。謝展寰昨日在會見記者時宣布計劃的法定生效日期將延後四個月,為計劃第二度押後。

  謝展寰解釋,垃圾收費雖非新事物,但根據不少城市的經驗,推行時需要一段長時間讓市民了解及慢慢改變生活習慣。過去一周,社會各界對垃圾收費有很多討論和問題,不少人反映市民不了解收費執行和相關細節,而要成功推行計劃,市民的充分了解和積極參與十分重要,因此向行政長官作出兩點建議,包括將法定生效日期押後至8月1日。

  他解釋,自己當然希望垃圾徵費愈快愈好,但時間太短或未能好好解說,接下來6月至7月為學校考試,8月踏入暑假,是十分好的時機,「如果可以我都想早些。」

  物色部分住宅樓宇先試行

  同時,局方建議安排特區政府各部門及樓宇4月1日先行先試。謝展寰表示,通過實地展示演練,可以讓市民見到真實操作而非抽象的解說,「大家看到操作,相信不論市民、管理處、清潔公司、清潔工或前線工人,他們見到後就知道如何做,這是一個最好的方法讓我們向前行。」

  他補充,特區政府部門需要付費購買垃圾收費指定袋及標籤,同時會物色部分住宅樓宇參與先行先試,由政府免費提供指定袋和標籤,並把做法拍成影片,實地展示每個環節是如何做,「透過實地展示作宣傳教育,可以幫助市民更容易清晰了解垃圾收費的操作和細節,對政府來說,先行先試也有演練作用,能夠幫助我們預先理順執行磨合期上或會出現的各種小問題。」

  指定袋本月26日開售不變

  原定本月26日起銷售指定袋則會繼續銷售,膠袋銷售網絡亦會慢慢增加,「我們不是現時停下來再等多四個月,我們不會停下來,我們解說的工作、宣傳教育、膠袋發售亦會按時間表進行。」

  謝展寰強調,以往的先導計劃主要是「內向」,今次政府需要時間向社會各界更具體地解釋垃圾收費,讓市民和各界清楚了解操作和細節,是創新和對市民負責任的做法,有助香港更順利推行垃圾收費,更好地推廣減廢回收文化和建設香港的生態和文明,「行政長官十分支持我這個建議,並且指派了政務司卓永興副司長協調政府跨部門間的合作。」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昨日及下月6日則舉辦持續專業發展講座,昨日有超過450名物業管理業界人士參與,為協助推行垃圾收費做好準備部署,環境保護署高級環境保護主任(廢物收集及徵費)程健宏昨日在講座上講解垃圾收費最新進展,包括批量採購指定袋及獲授權零售商資訊,以及介紹回收配套措施和相關資助政策,並解答業界的問題。

  監管局主席黃江天表示,物管業在落實垃圾收費工作擔當重要角色,監管局會繼續與環保署合作,帶動業界推行垃圾收費,協助業主組織、業戶及清潔服務承辦商各持份者了解並遵守相關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