墟里/與狗「共舞」\葉歌

  那日晨跑,左側樹林裏突然有異動。還沒反應過來,一條柯基小狗躥出來,如同出膛的炮彈,猛然撞到我的小腿。狗色棕,腿短,尾巴短,但體型敦實,至少有十幾斤。加上速度快,衝力大,撞得很疼。狗撞人後跑開,一位三十多歲的男子跟在後邊二三十米處,不緊不慢地走來,我問了才承認他是狗主人。再追問為什麼不繫狗繩,他說狗咬斷了繩子,新的還沒寄到。

  湊巧頭天才看過央視的《今日說法》節目,裏面詳述一年來全國各地發生的寵物狗傷人事件。有時是主人非法飼養大型猛犬,有時是遛狗不繫繩釀成悲劇。比如這次,撞我的雖是小狗,但這個品種精力旺盛,在公共場所不拴繩容易發生事故。我身體健康,下盤穩當,沒有摔倒。如果是兒童或老人,難免會受傷甚至骨折。而且,就算傷害性不大,「驚嚇性」仍高。這幾天路上碰到寵物狗都有點戰戰兢兢,看到不繫繩的狗遠遠就避開了。節目中兒童被咬,受驚後要看心理醫生完全可以理解,並非肇事者輕描淡寫說的「沒受傷不礙事」。

  國人的生活水平提高了,養寵陪伴是個人權利。但選擇與狗「共舞」的話,寵物的監管責任主人必須承擔起來。家有愛犬,不僅要保證寵物的身心健康,更要考慮到他人的福祉。不能因為自己將愛犬視為孩子就理所當然地認為別人同樣如此,放任「熊(毛)孩子」傷人就更不對了。被撞到的前夜還親眼目睹一位父親為保護幼兒和遛狗不繫繩的主人發生激烈爭吵。當時覺得兩人都不夠冷靜。現在想想,事到臨頭,又氣又急,難免會有應激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