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停資助舞台劇獎 藝發局:須降違國安法風險

  香港文匯報訊 香港藝術發展局將扣減「香港舞台劇獎」頒獎禮項目的最後一期資助,並預告不資助來屆頒獎禮。香港藝術發展局主席、立法會體演文出界議員霍啟剛昨日指出,藝發局使用公帑,有特定要求,委員有責任回應社會關注,確保活動符合法例要求,即使藝發局並非執法機構,也有必要降低違反香港國安法的風險。

  不存在「拎開資助就一直拎」

  霍啟剛表示,藝發局每年批出資助活動佔申請約三成,意味着有七成申請落空,所以要審慎衡量每份申請的藝術含量、對藝術界的貢獻等因素,不存在「拎開資助就一直都拎」。

  他指出,去年11月份已經通知劇協相關安排,12月31日收到劇協會長的覆信,希望藝發局解釋是次決定的原因。藝發局於1月12日發出信件,詳細解釋在相關決定上的考慮及立場。昨日上午,藝發局和劇協方面聯絡,確認對方已經收妥信件。

  指決定按機制 經充分討論

  霍啟剛強調,扣減資助決定並非突然,是由藝發局經過行之有效的機制及充分討論而作出,包括先經過藝術支援委員會討論決定,再提交大會通過。

  立法會議員、前藝發局委員吳傑莊表示,如受資助項目與最初商討方案有落差,局方有責任保護形象,確保公帑運用得宜,相信局方以頒獎禮內容對藝發局聲譽造成損害是基於當時社會氣氛得出的結果。

  藝發局前晚發表聲明,於去年6月舉行的「第三十一屆香港舞台劇獎頒獎禮」 後收到不少意見,指頒獎禮的內容及安排有不妥之處。該局稱經深入了解後,認為有必要作出下調資助的決定。

  藝發局強調,如獲資助藝團在任何方面違反合約內容,局方可以行使暫緩、調整及停止該獲資助藝團於該資助年度的資助撥款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