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拘9「戀童男」 18歲學生涉性侵年幼胞妹

◆警方指案件涉及近190段兒童色情影片及738張兒童色情相片。 香港文匯報記者鄺福強  攝
◆警方指案件涉及近190段兒童色情影片及738張兒童色情相片。 香港文匯報記者鄺福強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2023年1月至11月,香港警方共錄得56宗兒童色情物品案件,其中近五成受害人年齡介乎12歲至16歲,有受害人更年僅9歲。為保護兒童,警方於本周二(16日)在全港多區展開一項代號「跨欄」的打擊與兒童色情物品行動,拘捕9名男子,檢獲逾900段兒童色情影片和相片及相關證物,其中3名被捕者包括兩名分別15歲及18歲的學生,有人更涉嫌偷拍或性侵未成年親妹。9人分涉「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發布兒童色情物品」及「猥褻侵犯」罪被扣查。案件仍在調查,不排除更多人被捕。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網罪科)早前與國際刑警、世界各地警察及互聯網持份者進行情報交流,發現有人在香港經網站或點對點分享軟件,下載兒童色情影片或相片, 同時又將兒童色情影片或相片上載互聯網。經深入調查後, 終鎖定一批涉案者的地址並於本周二聯同港島、九龍西、九龍東、新界北及新界南共五大總區的人員採取聯合行動,突擊搜查全港多個目標地點,合共拘捕9名(15歲至39歲)男子。

  行動中,警員一共檢獲12部電腦、9部智能電話及6個外置儲存裝置,當中涉及近190段兒童色情影片及738張兒童色情相片。調查顯示9名被捕人從不同渠道,包括社交媒體平台、網站或透過點對點分享軟件, 下載有關兒童色情物品並儲存在其電腦、智能電話或外置儲存裝置內,有人更將相關兒童色情影片或相片上載到雲端硬碟儲存。

  兩男疑偷拍未成年親妹下體

  罪案科署理警司顏凱欣昨日表示,被捕人中一名15歲的中四學生,其電腦共儲存23段兒童色情片段,俱是他13歲時在家中偷拍9歲妹妹的裸體或下體片段,被警方以涉嫌「製作兒童色情物品」拘捕。另一名28歲、報稱任職實驗室助理的被捕人,其電腦藏有6段兒童色情片及39張兒童色情照片,其中24張照片是他24歲時偷拍當時10歲妹妹的下體,餘下則從互聯網下載,被警方以涉嫌「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扣查。

  另一名被捕的18歲男學生,情報顯示他曾上載過多段兒童色情片及多張兒童色情照片,行動中在其電子裝置內雖並未發現相關影片或照片,但據現場調查發現他曾於2023年性侵犯其年僅10歲妹妹, 遂以俗稱非禮的「猥褻侵犯」罪將其拘捕。至於其他被捕人涉及的兒童色情影片及相片,相信受害人都置身海外,並非本地受害人。

  顏凱欣表示,相關兒童色情物品的內容令人感到不安及髮指,對受害兒童的成長造成巨大傷害包括精神創傷,往往難以磨滅。她強調,其中3名被捕者的案件均涉及家庭內性侵犯,警方對此非常重視,會與社署緊密合作確保兒童的福祉,包括確保受害兒童與施虐者不會再同一屋簷下。

  為杜絕世界上剝削兒童及侵犯兒童的罪行,香港警方將繼續與國際刑警、不同國家的執法機關及互聯網業界持份者,保持緊密合作,聯手打擊兒童色情物品相關罪案,以免兒童被不法分子利用進行各類色情活動和遭受性侵犯。另亦奉勸市民切勿以為網絡世界無法可依,無論下載、製作、發布或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均屬嚴重罪行,最高可被判囚8年及罰款200萬元。

  預防罪案建議

  1.製作、管有或發布兒童色情物品屬於嚴重罪行,市民不應心存僥倖,以為轉發兒童色情影像並非親自拍攝,或純粹收藏影像沒有觸犯法例

  2.受害兒童有機會不為意被親人侵犯,就算知道,亦未必有勇氣站出來指證,或不懂怎樣開口。家長應多加關心兒童身心及生活情況,如遇到懷疑傷害兒童的罪案,應立即挺身而出,向警方報案

  3.保護好網絡私隱,包括身體的私隱部位,不要以為網絡與現實世界沒有掛鈎而輕易披露個人資料或私人影像給其他人

  4.切勿胡亂接受網上交友邀請,以及相信初相識的網友

  5.家長多留意子女網上交友及活動情況,避免他們墮入網絡陷阱,亦可考慮為電子設備安裝檢測及防護軟件,留意他們的網絡活動

  6.瀏覽警方以保護兒童為主題,為不同年齡層用家設計的網絡應用程式www.ChildProtection.gov.hk,了解更多犯案者的犯案手法及相關防罪資訊

  資料來源:香港警務處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