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宣傳垃圾徵費 確保政策落實到位

  俞 建

  特區政府將於今年4月1日全面實施垃圾徵費,全港市民屆時需要使用指定垃圾袋或指定標籤棄置廢物,違例者會被罰款。然而,距離新例生效尚餘兩個多月,當局至今仍未公布措施的執行細節,公眾對於垃圾徵費充滿疑惑,不少物業管理公司與業主仍未達成收費共識,而政府官員近日在回應坊間疑問時更是「愈講愈亂」。要確保垃圾徵費順利推行並達到理想效果,當局必須加強宣傳,做好解說工作,統一官方口徑,避免大眾感覺訊息混亂,影響政府管治效能。

  眾所周知,香港的垃圾棄置量一向相當驚人,據環保署統計數字顯示,香港去年的都市固體廢物棄置量平均每日高達11,128公噸。無可否認,推動垃圾徵費是一項重要的環境保護政策,通過「污染者自付」原則鼓勵減廢,若執行妥當的話絕對有利社會整體發展。不過,當局對於垃圾徵費的宣傳力度明顯不足。雖然環保署表示,截至上年底已舉辦了52場為物業管理業界及業主組織而設的網上簡介會,但涵蓋人數卻只得6,000多人,對於全港750萬市民而言,根本微不足道。再者,當局缺乏對地區的針對性解說,就連立法會議員及區議員都對政策感到疑惑,未能協助政府有效地在社區作宣傳推廣。

  雖然政府表示垃圾徵費實施後會設立6個月的適應期,整個宣傳計劃亦會持續至今年年底,但要提高市民對垃圾徵費的意識,政府應該把握時間,在措施落地前做好宣傳工作,讓市民都準備好迎接新措施,而非邊做邊習慣。正如特首李家超所言,政策資訊需要簡潔易明,「入到民心、入到屋企」,當局應設法令廣大市民迅速地、清晰地知道政策的運作方式以及法律責任。

  事實上,垃圾徵費的條例草案早於2021年獲立法會通過,有關計劃原訂於上年底推行,但最終因人手不足、準備不足而一拖再拖。即使計劃延期落實,但各種問題仍陸續浮現,是否反映當局未有妥善做好前期工作?

  除宣傳不足外,社會各界亦十分關注物管處以大袋「包底」的做法,雖然環保署日前重申「包底」行為並無違法,但住戶在棄置垃圾時需要用指定垃圾袋,即以指定大袋套細袋。有關說法實在令人摸不着頭腦,筆者亦無法理解為何一大堆垃圾放在指定大袋就合法,但在屋苑內,住戶需要先放入指定細袋,才能放入指定大袋。不少環保組織亦批評,若容許「包底」行為,無疑是削弱了法例原意。

  要確保垃圾徵費政策順利出台,當局責無旁貸。除了加強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媒體渠道宣傳,亦應聯同區議員到地區舉辦公開講座、宣傳活動和社區訪談,適時解答公眾對政策細節的疑問和困惑。不過要達到減廢目標,還需要從教育入手,從根本培養大眾對保護環境、垃圾分類的意識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