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發布的部分金融監管政策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2月發布《商業銀行金融資產風險分類辦法》,進一步明確分類資產的範圍,釐清金融資產五級分類與會計處理的關係,優化部分分類標準

  ◆7月發布《汽車金融公司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汽車金融公司監管,引導其依法合規經營和持續穩健運行

  ◆11月發布《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修訂重構第一支柱下風險加權資產計量規則,完善第二支柱監督檢查規定,提升第三支柱信披標準與內容

  ◆11月發布《銀行保險機構涉刑案件風險防控管理辦法》,堅決遏制銀行保險機構涉刑案件風險高發態勢

  ◆11月發布《信託公司監管評級與分級分類監管暫行辦法》,正式推行業務分類改革,全面引導信託公司重塑業務模式

  ◆12月發布《養老保險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彌補養老保險公司缺乏專門監管規定的制度短板,進一步推動養老保險機構聚焦主業

  中國證監會

  ◆3月發布修訂後的《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進一步落實《期貨和衍生品法》要求,健全和完善相關制度規定

  ◆7月發布《期貨市場持倉管理暫行規定》,增強期貨市場持倉管理的系統性和針對性,進一步提升監管透明度和增強監管效率

  ◆12月發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健全上市公司常態化分紅機制,提高投資者回報水平

  ◆12月發布《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加大回購的事中事後監管,依法嚴厲查處利用回購實施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行為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倪巍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