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抓取微博數據轉售 企業二審被判賠2000萬

◆圖為廣東省高院對該起糾紛案二審作出公開宣判。 受訪者供圖
◆圖為廣東省高院對該起糾紛案二審作出公開宣判。 受訪者供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敖敏輝 廣州報道)內地首例非法調用服務器API接口獲取數據予以交易轉賣案件1月16日審結。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微夢公司訴簡亦迅公司及深圳分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二審公開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額支持微夢公司訴請賠償經濟損失2,000萬元(人民幣,下同)。

  內地首例同類糾紛案件

  微夢是新浪微博平台經營者,指控簡亦迅非法調用微博服務器向用戶端傳輸數據的API(應用程序編程接口),抓取了大量微博後台數據予以存儲,並通過其經營的iDataAPI網站對外售賣,請求法院判令簡亦迅公司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刊登聲明消除影響、賠償經濟損失2,000萬元以及合理支出50萬元。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簡亦迅構成不正當競爭,判令其賠償微夢公司2,000萬元及維權合理費用、刊登聲明消除影響。簡亦迅不服,向廣東高院提起上訴。

  廣東高院審理認為,簡亦迅公司的做法有違公平、誠信原則和商業道德,擾亂了數據市場競爭秩序,嚴重損害了微夢和消費者合法權益,構成《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規定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對微夢訴請賠償的2,000萬元予以全額支持,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