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衡量急症室濫用

  朱小花

  二十多年前,我餵兒子吃糊仔時,他的額頭撞向窗邊掛窗簾的鈎子血流如注,我立即帶他乘搭的士去急症室,由白天等到傍晚,護士才為他縫針。我不知道是屯門醫院太多人看急症,還是兒子的情況不算危急。

  後來搬回荃灣住,有兩次帶子女去仁濟醫院急症室的經歷,都不需等太久。其中有一天晚上學行的女兒在沙發上行走,突然跌倒在地上,額頭腫起一個瘤,我心慌慌立即帶她乘的士去急症室,等了不久便能見醫生,醫生說幼兒跌倒的後果可大可小,幸好她無大礙,不用留院。

  另一次亦是晚上,兒子發高燒,而且語無倫次,我同樣手足無措帶他乘的士去急症室,幸好亦不用等太久已可見醫生。醫生說等他退燒便可以離開。他真是神醫,不須用藥,也沒有打針,半夜兒子退燒了,可以離開。但當晚正值八號風球,橫風橫雨,我一手撐雨傘,一手抱着兒子,的士到來竟願意載我們,不另收費,我第一次感到人間有情。

  前年我右邊身無力,去看醫生。醫生為我量血壓後神色凝重,叫我立即去急症室。到了屯門醫院,職員為我量血壓,上壓超過二百,很快辦理了入院手續,不必由白天等到夜晚。那時我想到一位同事榮休後湊孫,有一次為孫兒剪指甲流血,慌亂下到急症室,這算是濫用急症室嗎?現在他已移居澳洲,最近回港,其中一個原因是到公立醫院取藥。

  去年,一位中三同學寫了一篇作文交給我,說他的表哥家在美國,有一次去急症室,收費10,000美元。若香港的急症室收費由180元,增加至78,000元,相信一定很少人濫用。但我們沒錢的人怎麼辦?看急症要等很久,除非我們有的是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