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煽闖警總殺高層 男保安表證成立

◆當日警方公布以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拘捕一名男子涉網上發布煽動他人犯法言論。 資料圖片
◆當日警方公布以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拘捕一名男子涉網上發布煽動他人犯法言論。 資料圖片

  被警誡指知道發布斬殺留言不對 自稱「發噏風」「講完就算」

  2020年初,攬炒派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在Facebook發帖稱,「今晚又爆大鑊!告黎智英……!!!」一名保安員隨後留言煽惑集結幾十萬人衝入警察總部斬殺警務處處長等多名高層,昨日在區域法院否認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在警誡下表示知道發布斬殺留言是不對,又聲稱不滿黎智英被檢控才「一時衝動」留言「發洩」。法官李慶年裁定案件表證成立後,被告自辯當時只是在Facebook「發噏風」,聲言無意煽動他人傷害任何警察。◆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男被告周健國(52歲),被控於或約於2020年12月3日,在香港意圖使香港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煽惑他人非法及惡意傷害該等香港警務人員。辯方一度申請傳召精神科醫生作專家證人,就被告案發時患有「適應障礙症混合焦慮與抑鬱症狀」作供。李官指出,雙方專家均認為被告症狀屬輕微,質疑是否消除他的犯罪意圖。經討論後,控辯雙方不再依賴精神科專家證供。

  認衝動發表「殺警」論 已刪賬戶

  控方呈上被告錄影會面,獲辯方承認被告自願進行。控方開案陳詞指,林卓廷於2020年12月2日晚上在Facebook專頁發布上述帖文後,被告翌日上午留言稱「如果能集結幾十萬人衝入警總暫(斬)殺鄧炳强(強)和幾個警察高層,佢就不會有咁高氣燄(焰)了……」同日,被告又再留言鼓吹使用暴力。該些留言共獲3,000多個點擊表情符號回應,200多則留言回應及數十次分享。

  被告於同月7日被捕,承認一時衝動發表「殺警」言論。在3次警誡錄影會面中,被告承認自己是留言Facebook賬戶擁有人,並已刪除該賬戶,稱自己「只係一時衝動先會post殺警嘅說話上我Facebook」。

  他其後又解釋因不滿黎智英被檢控,一時衝動才留言「發洩」,而揚言斬殺鄧炳強是因為對方當時是警隊「一哥」和最出名。他稱沒準備襲擊鄧炳強及警察,因為有「限聚令」及自知做不到,而所鼓吹的暴力,其意思只是如「燒下垃圾桶」。

  控方完成開案陳詞後表示不傳召任何控方證人。在舉證完畢後,李官隨即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自辯稱他於2000年開設物流公司,但於2016年公司結業後,自己破產轉任保安員。2018年,他開始因「適應障礙症混合焦慮與抑鬱症狀」要看精神科醫生,需持續服用藥物控制。

  被告稱自己本身並無參與任何政治活動或與政黨有聯繫,案發時在Facebook收到林卓廷發出涉案帖文的通知後,自己只是在Facebook「發噏風」、「講完就算」,稱無任何意圖傷害、或煽動他人傷害任何警察。

  案件今日(17日)續審,被告將接受控方盤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