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口罩訛稱日本貨 供應商罰款36萬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香港特區政府物流服務署於2020年用近1億元,向一間本地供應商訂購3,200萬個日本製外科口罩,其後發現其中約1,250萬個並非日本製造,涉案公司及兩名職員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被控共36項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罪。兩職員在審訊中途獲撤控,涉案公司則承認18項控罪,昨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罰款36萬元。法官李俊文指本案嚴重性在於影響公眾利益,且涉及口罩數量和金額巨大,須在判刑中反映。

  被民事索償9774萬元

  被告為供應商柏迪環球有限公司(柏迪)、公司董事劉溱洺(又名劉君明、40歲)及銷售代表張嘉傑(36歲)。案情指2020年2月,柏迪的銷售代表張嘉傑聯絡物流署表示可供應日本製的口罩並簽署合約,物流署於同年4月至8月期間共接收了3,200萬個由柏迪供應的口罩,但其後發現一批於2020年7月至8月間接收的約1,250.8萬個口罩,並非由日本製造,涉款約4,127萬元。

  辯方求情稱,由於該批口罩沒有貨,公司遂以內地生產的口罩代替,認為政府着重品質及規格,而不着重產地。至於兩批口罩的品質、成本一樣,故不存在公司以低成本賺取利益,又稱公司於疫情後財政大不如前,出現虧損,除涉及本案外,更於民事案件中被政府追討約9,774萬元。

  李官反駁指,被告與政府簽署合約,即須承擔合約責任,產地亦有其重要性,否則不會於合約上列明。本案涉及虛假說明,因而認為辯方所述並非有力求情,而本案的嚴重性在於對公眾利益構成影響,且涉及口罩數量和金額巨大,須在判刑中反映,遂以罰款45萬元為量刑起點,經認罪扣減後,最終18項控罪合共判處罰款36萬元,並限令於6周內繳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