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展寰:不鼓勵物管為住戶「執手尾」

  社會各界對垃圾徵費仍有不少疑惑,尤其是物管公司到底可否提供大型的指定垃圾袋為住戶「包底」收垃圾,即為未有用指定膠袋包裹的垃圾,用大的指定膠袋收集。行政長官李家超昨回應表示,已要求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做好宣傳及解說工作,務求令正確資訊進入民心、「入屋」。

  謝展寰昨到油麻地街坊會學校參觀垃圾收費教育活動,其後主動向傳媒解釋物管公司為住戶「包底」的說法,他說:「我覺得『包底』這個字眼很模糊,因為有人問,以為管理公司用大袋包起來,樓上(住戶)便不需用(指定膠袋)。其實不是的,其實樓上人人都要用(指定膠袋)。真的有人沒有用時,管理公司要『執手尾』用指定膠袋包好,外面的垃圾車、垃圾站才會接收。」

  謝展寰表示,不鼓勵物管公司長期提供大型指定膠袋收集未正確包裹的垃圾,未來數月會加強宣傳,包括向全港小學生派發一個15公升的指定膠袋,透過學生將垃圾徵費的資訊帶回家。環保署稍後亦會安排將相關宣傳刊物,包括海報、橫額,在全港中小學展示宣傳,並透過電郵向全港中小學發放電子宣傳單張和短片。早前公布售賣指定袋的零售點,至今已收到約6,300個機構及屋苑申請大批採購指定袋。

  團體免費派袋 若非牟利不違法

  至於可否免費派發指定膠袋,謝展寰指出,法例規定指定膠袋售賣點不得免費派袋及減價發售或當作贈品,但有團體想免費派發指定膠袋,只要是非牟利活動並不會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