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評】環保工作應與民同行


  垃圾徵費措施持續引起爭議,坊間莫衷一是,就連物業管理和清潔公司亦有不同理解。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表示,已要求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跟進,多辦講座、記者會等向公眾講解;政府會透過宣傳及不同政策配合4月實施,確保減少混亂。

  垃圾徵費是按「污染者自付」原則,對全港所有界別棄置的垃圾按量收費,期望能推動各界改變產生垃圾的行為,落實源頭減廢和回收工作,為應對氣候變化出一分力。為此,市民必須購買指定綠色垃圾袋,將日常生活垃圾包妥或貼上「指定標籤」擺放在指定地點,或交給食環署垃圾收集站職員或其承辦商職員,或相關垃圾車司機或職員,否則有可能被罰款及監禁。

  為環保出一分力沒有人會反對,關鍵是如何落實。垃圾徵費原則清晰,但在具體執行時,坊間指出存在眾多漏洞,總括來說包括幾大方面,首先是與利益相關。由於本港每年垃圾膠袋棄置量達數十億個,而且一個指定標籤的價值高達11元,利之所在,如何堵塞偽冒指定膠袋和偽冒標籤流入本港,以免增加本港膠袋垃圾總量,有待觀察。雖然官方說有防偽標識,但連銀紙都有人仿冒,環保防偽有多先進目前不得而知,但日常恐怕要由清潔工去逐個辨識,這種處理方式的可行性,亦有待驗證。

  其次,物業管理公司近期最關心的是否要為住戶「執手尾」陷於兩難。由於法例規定香港物業經理有責任清走所有家居垃圾,如果大廈住戶有人鑽空子棄置了難以辦識歸屬的「非法垃圾」,若不清走,物管會否被檢控呢?難道要逐層安裝監控,增加人手,在經濟不振時大加管理費?

  環保工作應與民同行,除非全港用來裝東西的膠袋都換成綠色指定膠袋,否則用一般膠袋裝垃圾後還要多套上指定膠袋,變相更加不環保。但若全城膠袋放眼一片綠,城市會否因而失色?每年生產數十億個綠色指定膠袋這麼大的經濟利益,政府為什麼不抓在自己手中充實庫房呢?其他問題還有不少,包括牽涉了社會公平原則,例如有錢人不受拘束,基層則要大傷腦筋,以及長遠會否影響基層家庭大掃除的意慾,影響都市衞生和病菌傳播等。這些都值得相關方面進行長期觀察,評估政策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