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兩職員認罪 最高囚4個半月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童樂居」虐兒案,累計34名職員被起訴,其中涉及16人的合併案件上周二(9日)在區域法院開審,當中9人審前合共承認30項虐兒罪。其中兩名共認3罪的女被告,現年52歲的李慧心和61歲的鄭淑貞,昨日分被判囚4個月及4個半月。法官王詩麗判刑時批評兩人2021年11月案發時為受薪員工,負有照顧幼童的積極責任,兩人雖非施虐者,但眼見暴力卻袖手旁觀、麻木不仁,助長虐待風氣在「童樂居」蔓延,故此判刑須具阻嚇性。
此外,16人案中已認罪的另外兩名女被告,昨在區域法院再就各自單獨被起訴的案件,分別承認於2021年11月20日至12月23日期間17項及7項虐兒罪。當中現年47歲女被告伍家穎,承認虐待17名1歲至3歲的幼童,包括用手臂箍幼童頸部6秒及10秒,又用鞋子拍打兩名男童面部3下;現年30歲的女被告周靈芝,承認虐待7名1歲至2歲的幼童;兩人各自另面對的兩罪則獲存檔法庭處理。法官王詩麗命令將兩人還押,直至上述案件不認罪被告審結後,方聽取求情及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