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儲水式電熱水爐未達安全標準

◆12款儲水式電熱水爐可持續供熱水時間均不超過15分鐘。香港文匯報記者涂穴  攝
◆12款儲水式電熱水爐可持續供熱水時間均不超過15分鐘。香港文匯報記者涂穴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吳健怡)消委會與機電工程署測試市面上12款售價介乎1,280至6,980元的儲水式電熱水爐的安全及效能,發現全部樣本可持續供熱水時間均不超過15分鐘,其中德國寶GPN-4SSL預熱雖然最快,但只能維持提供6.6分鐘熱水。測試亦發現真富JN-4及威寶牌WB403兩款花灑式樣本內膽分別於沒有注水及注入的水量稍高於發熱線的情況下,並以1.15倍或以上的額定輸入功率操作,其發熱線均出現輕微損壞,未達安全標準。而在單膽樣本能源效益方面,柏林牌NPF-601、威寶牌WB403及德國德信KPU-10計算出的能源效益級別分別為4級及2級,較其能源標籤上標示的3級及1級為低。

  消委會將測試結果轉交機電署跟進後,機電署已將上述測試結果通知相關進口商,並就產品能源標籤實務守則的要求而測試,惟德國德信的進口商拒絕測試,機電署已將涉事型號(「德國德信」KPU-10)從表列型號紀錄冊上刪除,禁止該型號在港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