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員服務應創新多元

  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會員

  新一屆區議員已於1月1日履職,日前有區議員向筆者反映,所獲發的區議員薪金和津貼,較難獨自營運區議員辦事處和聘請議助。他屬意聘請一名全職議助和一名兼職議助,並在區內租用一個小型地舖作為辦事處。他反映,業主要他先墊付上期和按金,加上租用影印機,添置桌椅設施和電腦等器材,服務初期已捉襟見肘。

  其實,無論是透過直選、間選或委任的區議員,不妨可以與同區區議員或立法會議員合租共用一個辦事處,既能一起服務該區居民,也可以分攤辦事處租金和雜費等。地舖以外,也可以考慮設在單幢式大廈二樓或低層的單位作為議員辦事處。此外,區議員也可以設流動服務點,例如在不阻街情況下,平日以輕型貨車或簡單易拉架和椅子擺放臨時服務站,或與區內互助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合作,使用社區會堂為街坊提供地區服務。過往,也有區議員租用貨櫃箱作為議員辦事處。

  鑑於現時每名區議員所服務的居民人數驟升,區議員也可以嘗試推動網上會面服務,在保障私隱下,省卻個別行動不便的居民舟車勞頓之苦。區議員助理和關愛隊也可以同時協助區議員處理簡單個案和送遞所需物資,成為地區管治團隊的好幫手。

  區議員的角色就像地區的「保長」,為居民分憂解難,不論產生方法,每名區議員貢獻自己的優勢專長,服務社區,需要善用聆聽、溝通和協調技巧,即使是搬一張凳,手拿一支筆也能做好本分,惠及社區各持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