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論風生/早日完成23條立法 築牢維護國家安全防線\黃少康

  特區政府日前向立法會提交今年度立法議程,當中包括《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這標誌着,特區政府正式啟動基本法第23條的立法工作。23條立法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也是築牢維護國家安全防線的必要必須之舉。23條立法越早完成,香港的繁榮穩定局面越能得到維護,港人的根本和切身利益也越能得到更好的保障。各界市民堅定支持特區政府,期待立法會早日完成相關工作。

  堅定與特區政府站在一起

  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基本法第23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然而,香港回歸祖國26年多來,一直未能履行好這一責任,這也成為各界市民心中的憾事。

  雖然香港國安法於2020年6月底頒布實施,但國安法只涵蓋23條所規定的分裂國家以及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他幾項罪行並未涵蓋。香港國安法第七條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盡早完成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完善相關法律。」因此,不論是從履行憲制責任還是從完善法律制度的角度來說,23條立法必須早日完成。行政長官李家超去年施政報告明確表示,今年內將完成立法工作,充分體現了擔當精神。

  經歷了香港由亂到治的重大轉折,香港市民更加深切感受到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性。現在回想起2019年黑暴的場景,香港市民仍然心有餘悸,國家安全得不到保障,一切都是空談。黑暴是懸在我們頭上的一口警鐘,每時每刻都在警醒着我們!當前,維護國家安全就是要進一步築牢安全穩定的屏障,確保香港由治及興進程不被干擾阻斷,使香港更安全、更穩定、更開放、更包容。

  去年12月,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在全國港澳研究會成立10周年慶祝大會致辭時指出,要堅定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社會穩定,進一步築牢安全穩定的屏障,支持配合特別行政區政府完成香港基本法第23條本地立法,齊心協力把香港本地維護國家安全的這塊「短板」盡快補上,讓香港輕裝上陣,集中精力拚經濟、拚發展。

  維護國家安全是對香港居民根本利益的最大保護,制定實施香港國安法就是最好的證明。如今特區政府正式啟動23條立法程序,全港市民要堅定與特區政府站在一起。以坐言起行的實際行動,維護國家安全,確保香港繁榮穩定,也讓越來越多的外來投資者在香港這塊福地安心投資創業,成就新夢想、創造新傳奇。國安法實施以來充分證明,當國家安全防線得到鞏固,香港才能營造良好的安全發展環境,為世界各地的創業者投資者來港投資興業創造更加穩定的營商環境,推動形成國安家好、法治港興的新局面。

  當然,我們要為立法將出現的挑戰做好準備。可以預料,當23條立法草案正式公布後,必將遭到美西方反華勢力的攻擊,甚至還可能祭出新的非法「制裁」手段。但反華勢力越是阻撓,也就越證明23條立法的必要性、迫切性。

  事實上,美西方擁有全世界最嚴苛的國家安全法律,與23條立法相關的「間諜罪」,更是分布在多條法律之內。例如,美國就出台了《間諜法》,其後分別出台《外國代理人登記法》、《經濟間諜法》,分設「經濟間諜罪」和「盜竊商業秘密罪」,並賦予美執法機構使用監聽、竊聽等多種手段進行調查的權力。英國也於去年通過新的國家安全法,接受外國勢力之指使、操控、接受金錢或其他方面的援助、透過任何協議或關係達至「有利」於外國勢力,均可構成外國干預罪。

  西方無資格攻擊23條立法

  美西方國家可以立法打擊「間諜罪」,何以香港特區不能為維護國家安全為23條立法?難道美西方國家有什麼「難言之隱」?

  過去的歷史以及大量的事實告訴我們,「安」來「福」來,「安」是最大的福,「亂」是最大的禍。「國安」才能「港安」,「國安」才能「家安」。保國家安全,就是保「一國兩制」,就是保香港繁榮發展,就是保香港的民主自由,就是保香港全體居民的人權和根本福祉,就是保所有外國和內地來香港投資者的利益。沒有安全和穩定,一切都無從談起。「安」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也不是一勞永逸的。香港各界堅定支持23條早日完成立法!

  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惠州社團聯合總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