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迷睇網片打機 港童日耗6句鐘
最狂個案日玩20小時 調查揭家長「上樑不正」 子女跟風「迷網」
香港學童幾乎每人都有一部手機或平板電腦,當中不少人對電子產品帶來的樂趣十分沉迷。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女青)昨日公布一項研究發現,小學生於學習用途以外,每天平均花費4小時至6小時使用電子產品,更有兒童一天玩足20小時,遠超特區政府衞生署建議的每天不超過兩小時。調查亦發現,子女使用電子產品的時間較家長多一倍,逾半受訪家長曾於過去3個月因使用電子產品的問題而發生親子衝突。女青建議家長以身作則,減少在子女面前用電子產品娛樂,多些了解與陪伴子女,參與閱讀圖書、外出遊玩等其他活動,亦需避免與孩子正面衝突。 ◆香港文匯報記者 張弦
女青於去年7月至10月訪問了773名小學生的父母、祖父母、監護人等,發現在學習用途以外,該些兒童平日平均花4小時使用電視、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假日使用時間更大增至平均6小時,比家長多出分別一小時至兩個多小時,遠高於衞生署建議,即小學生每天不應花多過兩小時使用電子產品作娛樂用途的指標。
若父母「迷網」一小時 孩子倍增至兩小時
女青研究主任藍朗表示,小學生最常用電子產品觀看網絡影片和打機。51.9%家長認為,子女每天使用電子產品時間過長,但不排除與家長自身使用電子產品的習慣有關係。他解釋指,研究發現受訪家長使用電子產品時間愈長,其孩子的用時亦會愈長,「按研究數據估算,如家長每天使用一小時,其孩子的使用時間便會倍增至兩小時。」他表示,曾接觸過最極端的個案是家長每天玩15小時,其孩子便不眠不休玩足20小時。
藍朗又指,85%受訪家長指,有監控孩子使用電子產品的時間,亦會預先提醒孩子停止時間。然而,若孩子仍然長時間使用,家長傾向使用較強硬的方法處理,最常用的做法是沒收產品(50.6%)」、責罵孩子(30.3%)和關掉Wi-Fi(18.8%),分別只有10.5%和5.4%的家長會使用提醒或協商的手法。因此,50.1%受訪家長表示,過去3個月曾因使用電子產品的問題而發生親子衝突。
女青總主任(青年及社區服務)郭義聰指出,家長如不想孩子沉迷,自己應該作好榜樣,在子女面前減少使用電子產品娛樂,花多些時間參與家庭活動,發掘孩子的其他興趣,「可以帶孩子外出去公園、去旅行、看圖書等,減少他們使用電子產品的時間,強化親子關係,增加互動。」
有兒童遭斷網 「暴走」打爆電視
郭義聰建議家長建立電子產品使用規範,並宜先嚴後鬆,使用時間則要事先與孩子協商,傾聽他們的想法或意見,「太強硬的做法例如關掉Wi-Fi或切斷電子產品電源,只會弄巧反拙,或令孩子大吵大罵、親子關係緊張,曾有兒童一怒之下打爛電視。」
她強調,同理心非常重要,家長應多些與孩子溝通,多些了解與陪伴;亦要避免過早將電子產品給小童,應以圖書或益智玩具取代,預防出現「電子奶嘴」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