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條立法可完善國安防線
各界指黎智英案揭港存國安隱患 冀法例明確可執法措施便偵查
特區政府前日(12日)向立法會提交2024年度立法議程,包括表明會在今年內提交《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多位香港政界和法律界人士昨日表示,從現時正在審議的黎智英案件就可看到香港確實存在國安隱患,進一步說明有關立法的必要性,希望在立法時考慮到執法偵查的現實困難和需要,以及條例的震懾力。他們表示,完成有關立法不僅是特區政府履行了憲制責任,亦將更有效保障市民的權利和自由,鞏固香港開放穩健的營商環境。
◆香港文匯報記者 黃書蘭、藍松山
葉太冀早交立會 讓議員充分審議
行政會議召集人葉劉淑儀表示,相信外媒對條文都十分關注,認為有關官員、熟識條例的行會成員,除了自己以外還有很多法律界的成員,以及熟識條例的議員都要多點幫手,接受傳媒訪問解說。
她強調,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是憲制責任,但香港回歸祖國26年以來一直未完成立法,應早日完成立法責任,期望有關法案能及早提交立法會,讓議員有足夠時間就法案作審議。
被問及是否需要以「白紙草案」形式諮詢,葉劉淑儀認為,條例草案會是已有詳盡條文的「藍紙草案」,看不到有再作「白紙草案」諮詢的需要。她相信特區政府未來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立法工作,會符合基本法的要求,除了保護國家安全,也維護個人的基本人權與自由。
容海恩:立法起震懾作用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昨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可進一步完善國家安全防線,有必要在今年內完成。有關條例須涵蓋現時香港國安法中未有覆蓋的方面,包括煽動叛亂、竊取國家機密等。
她坦言,現時愈來愈多不法分子在網絡上作煽動、抹黑等行為,特區政府在立法時須充分考慮網絡取證的困難,在法例中為警方在偵查和執法時提供便利,防止出現漏網之魚。
容海恩認為,正在法院審理中的黎智英案,可以看到有本地團體或個人與海外在資金上有一定聯繫,或從事危害香港的活動,為香港帶來嚴重隱患。這些資金來源及用途相對難以偵查,希望在立法時注意有關情況,在法例上明確警方可採取的措施,從而讓偵查和執法更方便,同時起到震懾作用。
陳子遷:鞏固港開放穩健營商環境
律師陳子遷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維護國家安全影響是任何社會的頭等大事,關係着香港的繁榮和穩定。而隨着香港國安法的實施、完善選舉制度,香港正逐步由治及興,如今特區政府亦履行憲制責任,日前已向立法會提交《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的擬提交時間,積極為香港的維護國家安全制度填上最後一塊拼圖,希望可進一步全面防範叛國、煽動叛亂、竊取國家機密等危害國安的罪行,有效保障市民的權利和自由,鞏固香港開放穩健的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