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放蛇打擊「黑的」 拘3人發17告票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西九龍總區交通部、行動部及油尖警區人員於1月10日及11日在尖沙咀進行代號「先刺」的行動,打擊濫收車資、拒載、行車期間沒有展示的士咪錶指示器 (俗稱「冚旗載客」)等違規行為。
警員喬裝乘客在區內上車前往不同地點,當司機到達目的地時,向「放蛇」警員收取比合理車資多出158元至264元的車費。行動中,警員拘捕3名年齡介乎45歲至73歲本地男子,涉嫌「濫收車資」、「沒有展示的士計程錶指示器」及「沒有展示的士司機證於證件架上」,其中一名司機為「被通緝人士」。所有被捕人現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2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同時,警方又向17名違例的士司機發出交通傳票通知書,涉及「冚旗載客」及「沒有展示的士司機證於證件架上」,涉違反香港法例第374D章《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內規定。
警方強調,會繼續採取果斷的執法行動,打擊有關的士違法行為,以保障市民及遊客的權益。市民及遊客如發現任何有關的士違法行為,應記下時間、地點、的士車牌,司機姓名及行車路線等資料,並向警方舉報。警方非常重視「濫收車資」的案件,並提醒市民有關罪行屬嚴重違法行為,根據香港法例,濫收車資行為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被判入獄六個月及罰款一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