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港政治組織勾連外國政治組織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表示,香港國安法中並沒有包括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而種種跡象顯示,這種情況的確對國家安全造成難以估計的隱患,因此必須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中加入有關範疇。

  近日黎智英案件的案情披露中,控方表示黎智英共開設9個銀行戶口,2013年至2020年分86次向Mark Simon匯款共逾1.18億港元,其中逾9,300萬元分發予反中亂港政團及政治人物,黃國認為,由此可見一些外國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香港政治團體聯繫,從而危害香港繁榮穩定是有機會發生的情況。

  他強調,香港是國際城市,也是國際金融中心,政府日後須加強監察和防範,避免有人通過所謂投資或商業用途等理由,注入資金,企圖達到危害國家安全的目的。他相信只有立法完善保障國家安全屏障,才能避免外國勢力以香港作為平台,企圖阻礙國家發展,也能讓香港繼續發揮好「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