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界定懲治叛國罪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表示,現時香港國安法已包含了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及勾結外國勢力等罪行,然而就廣義上的叛國罪,仍未作針對性的涵蓋,因此未來需要盡快立法涵蓋,進一步強化維護國家安全的能力。

  他指出,根據現代國家普遍就叛國罪的廣義理解,叛國罪可以包含對自己的國家發動戰爭、向別國出賣國家機密等行為,須在立法時作出明確界定。早前,英國針對叛國罪行就國家安全進行了更新立法,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特區政府亦可參考其罰則,相信可起到阻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