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粉北」109公頃 3個月勢收回

◆地政總署昨日公告,收回古洞北/粉嶺北109公頃土地。圖為古洞北,右方為羅湖關。 資料圖片
◆地政總署昨日公告,收回古洞北/粉嶺北109公頃土地。圖為古洞北,右方為羅湖關。 資料圖片

  涉1690幅私地57個墳塔 1065住戶313業戶獲補償

  香港特區政府正全速推進「北部都會區」發展,並率先推展古洞北/粉嶺北新發展區項目。地政總署昨日根據相關法例張貼收回土地公告及徵用土地公告,收回約109公頃土地進行古洞北/粉嶺北新發展區餘下階段發展,涉及1,690幅私人土地及徵用40個墳墓和17個金塔所佔用的政府土地(涉及面積約2,180平方米),上述土地將於公告張貼後3個月(即4月12日)復歸或轉歸政府所有。是次收地將有1,065個住戶及313個業務經營者受影響,政府會在土地復歸後,向相關土地業權人發放特惠土地補償。全面發展後,古洞北/粉嶺北新發展區將提供約86,200個住宅單位,容納約22.6萬人,並為經濟活動提供合共約127.5萬平方米樓面總面積,創造約53,100個就業機會。◆香港文匯報記者 費小燁

  特區政府於2022年初公布古洞北、粉嶺北一帶收地程序,接受發展商提出原址換地,同時引入標準金額補地價安排,原定去年6月30日前完成補地價,及後政府將換地申請限期延長至去年12月31日,同時因地價下跌而下調標準金額補地價的基準金額。

  6幅農地料補償逾14.4億

  然而,期限屆滿時,6宗申請選用傳統議價模式的原址換地申請未能達成共識,政府需收回有關土地。參考現時政府收回農地的特惠補償率每方呎土地1,267元估算,該6幅用地牽涉的收地補償為逾14.4億元。

  特區政府是次引用的法例包括《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第4條、《土地徵用(管有業權)條例》(第130章)第4條、《道路(工程、使用及補償)條例》(第370章)第14條及《水污染管制(排污設備)規例》(第358章,附屬法例AL)第26條引用第370章第14條。

  政府同時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第119(1)條,於今日在憲報刊登一個月通知期的公告,表明有意向作出命令,指示將7個墳墓內的人類遺骸移走。政府會在作出命令之前繼續與相關認領人磋商,希望他們自願從該墳墓移走遺骸。

  上述土地歸還日期是指土地業權轉歸政府的日期,並非受影響住戶及業務經營者須遷出的限期。根據早前凍結登記所得的資料,古洞北/粉嶺北新發展區餘下階段發展範圍內共有1,065個住戶及313個業務經營者受影響,因應工程時間表,預計他們須在2004年第三季至2026年第一季分批遷出。

  近千住戶業戶第三季遷出

  地政總署早於2022年11月至12月發信予受影響住戶和經營者,通知他們預計的遷出限期及補償和安置安排,以供他們參考並及早準備遷出事宜。地政總署和其委聘的補償安置服務隊會與受影響住戶和經營者保持溝通,需要時提供更新資訊。按目前情況預計,首批涉及780個住戶和207個經營者最早於今年第三季遷出。

  截至去年11月30日,有889個住戶提出補償和安置申請,當中336個合資格住戶已獲安置、11個合資格住戶已獲現金特惠津貼、447個住戶的申請正在處理或尚待住戶提交補充資料,以及95個住戶根據現有資料不合資格。

  地政總署會繼續處理有關申請及接觸其他受影響人士,特別是首批遷出人士,以跟進他們的安置補償事宜。

  古洞北/粉嶺北新發展區是「北部都會區」首個動工的新發展區項目,提供土地作住宅、商業、社區和其他發展用途。第一階段地盤平整和基礎設施工程已於2019年展開,餘下階段地盤平整和基礎設施工程計劃於今年年中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