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暴逃犯自爆:獲台「金主」資助60萬偷渡

◆早前「12逃犯」喬映瑜被押返天水圍警署。資料圖片
◆早前「12逃犯」喬映瑜被押返天水圍警署。資料圖片

  喬映瑜認製爆炸品等3罪 稱在潛逃案任聯絡角色

  黑暴案「12逃犯」中唯一一名女子喬映瑜,在內地因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成被判囚兩年。她在內地刑滿出獄後,被移交香港面對法律程序。喬映瑜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製造爆炸品、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3罪。案情透露,她在案發時和另一名喉管炸彈案男被告是情侶,她承認在偷渡潛逃案中擔任聯絡角色傳達指示,而策劃和安排偷渡的人名為「恩典」,在做地產工作的台灣島內居民,並資助60萬元助12名逃犯偷渡。案件押後1月30日判刑,喬映瑜續須還押。◆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37歲女被告喬映瑜承認於2020年1月14日管有喉管炸彈,及製造充注爆燃性炸藥的網球。案情指,2020年1月14日,警方針對在社會事件製造爆炸品的組織進行調查,並拘捕同案男子黃棨騫。警方在黃棨騫的身上搜獲旺角利民大廈某單位鎖匙,警方在單位內搜出一枚喉管炸彈、56盒火柴、一瓶火柴頭刮下的物質和兩瓶共44顆剪下來的火柴頭。

  案發時和炸彈案男被告是情侶

  喬映瑜在2022年8月22日進行警誡錄影會面,承認她和黃棨騫當時是情侶。兩人在修例風波中認識黃偉然,並同意使用暴力,她懷疑涉案喉管炸彈由黃偉然製造;黃棨騫曾向她表示會把涉案喉管炸彈放在單位內,以便使用時方便運送;喬映瑜曾依網上資料製造充注炸藥的網球,並曾將火柴頭物質塞入網球,但測試後發現效果未如預期。

  警方爆炸品專家確認火柴頭物質屬爆燃性,而涉案喉管炸彈內有40克爆燃性炸藥,一旦引爆,其喉管碎片可飛射至50米外。案中搜獲的網球內部塞有火柴頭,但由於當中有木條,網球亦不能儲蓄壓力,所以未能爆炸。

  喬映瑜另承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案情指,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喬映瑜因為上述爆炸案被警方通緝,與「廢中」、「恩典」、「Zizi」、鄧棨然、李宇軒、廖子文、鄭子豪、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黃臨福、黃偉然、李子賢和郭子麟等計劃潛逃,並透過Telegram等方式商討。

  指「金主」從事地產工作

  2020年8月23日早上,鄧棨然駕駛快艇、一行12人經海路離港,及後在內地海域被截獲,在內地定罪及服刑。喬映瑜刑滿後,於2022年8月22日移交香港警方。在與香港警方的警誡會面中,喬映瑜承認自己在潛逃計劃中擔當聯絡角色,負責按吩咐聯絡其他人和轉達指示。她打算逃到台灣後成為紋身師。

  喬映瑜在2020年約2月認識「恩典」。據她所知,「恩典」為從事地產工作台灣島內居民,在案中幫助12人潛逃離港,並向喬映瑜等人資助逾60萬元。「恩典」特別要求喬映瑜照顧廖子文、鄭子豪和張俊富,又要求鄧棨然、廖子文、鄭子豪和張俊富學習如何駕駛或操作快艇,4人由一名為「海豚」的同夥免費教導駕駛。

  案中一名叫「廢中」的人負責安排各人實施潛逃計劃及收取所需費用,並向喬映瑜指示會合地點及時間等執行細節。「廢中」亦向喬映瑜介紹一名稱為「阿島」的女同夥,要求喬映瑜把同行逃犯的個人資料及身份證明文件副本轉交「阿島」,「阿島」會轉交台灣當局及在各人到埗後提供協助。

  喬映瑜登船前,在「廢中」手中接過一部衛星電話,對方指示她每半小時向「廢中」匯報一次。2020年8月22日晚,喬映瑜通知黃偉然及李子賢出發安排,並要求李子賢通知黃臨福。各人分頭出發,廖子文和鄭子豪隨鄧棨然先登上快艇,然後由鄧棨然開往布袋澳接載其他人,喬映瑜和「Zizi」亦在布袋澳指揮其他人把汽油等物資搬上快艇,而布袋澳的閉路電視拍攝到相關情況。

  法官陳廣池昨日庭上多番追問案情細節,直言在當時社會背景下,本宗跨境潛逃案遠比案例嚴重,對同案被告判囚10個月,而控方沒後續行動感到詫異,不禁問:「唔覺得(刑期)輕咩?」辯方稱控方沒提覆核上訴,認為在相同的案情背景下重判會對被告不公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