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密閉空間工作安全

  周小松 立法會議員、勞聯秘書長

  據了解,2021至2023年,本港發生至少4宗涉及密閉空間工作的致命意外,情況不容忽視。近日有報道指,勞工處就有關密閉空間的工作守則作修訂,將要求東主或承建商須在密閉空間出入口拍片,為工人提供動態感應警報器,以及記錄工人進出時間等。新守則亦將附有危險評估表格範本,列出各項潛在危險和相應安全措施,供合資格人士評估記錄。筆者歡迎政府修訂守則。

  新守則將原有須執行的措施具體化和詳細化(例如強制東主或承建商實施進出管制,詳細記錄工人資料和逗留時間,豎設「出入掛牌」標示牌),細節更加清楚,較以往的規定有進步。新守則在危險評估方面也有具體要求,相信對東主或承建商做好工地安全管理,具一定阻嚇作用。筆者希望勞資雙方都切實執行有關規定,做足安全措施,防止意外發生。

  此外,筆者認為就密閉空間工作設上報機制是重要的。如果沒有上報機制,一些中小規模的密閉空間工程可能完成了,而勞工處都未必知道,更遑論巡查以排除安全隱患。設立上報機制可以讓政府知道,有哪些涉及密閉空間的工程開工,使當局的巡查可更有針對性。由於密閉空間工作始終是高危項目,有較嚴格的規定亦是合理。筆者建議政府可先推行自願上報,研究將密閉空間工作按危險程度分級,先要求部分大型密閉空間工作上報,待業界適應後再分階段擴展推行。當然,政府也要繼續加強巡查執法,同時加強有關宣傳教育,在建立工地安全文化方面下工夫,提高各持份者的安全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