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案女員工再認37項虐兒罪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童樂居」虐兒案累計有34名職員被起訴,其中一名46歲前幼兒工作員繼前日(9日)承認12項虐兒罪後,昨日再於區域法院就另案承認多37項虐兒罪,案中至少涉及22名被虐幼童及多達125次虐兒事件。法官王詩麗指被告單是涉及「剔手邊」字眼的虐兒動作已約20種,例如「拍打」、「擲」、「提拉」等。

  由於被告另涉及16名被告一案,遂獲還押等該案不認罪的被告案件審結後,才處理本案的求情及判刑。

  法官批虐兒動作達20種

  案發時44歲的女被告趙詠茜單獨面對42項虐兒罪。她承認當中37項後,餘下5項獲存檔法庭。案情指,被告至案發時已任職註冊幼兒工作員逾18年。案發時段則在2021年10月29日至12月17日之間,已知受虐兒童共22名,年齡介乎1歲至3歲,有幼童被施虐事件多達38次。

  被告涉及的施虐行為包括:用鞋拍打2歲男童B的面部、用腳踢頭部、用教學棒敲打頭及腳部數下;在遊樂場內手執一名男童上衣拖行約10米,再把男童盪來盪去及大力摔倒地上;將一名女童提起離地半米放到花槽內再摔到地上;將一名蹣跚而行的女童拖行10米;在一名男童刷牙時用毛巾鞭打弄哭,再大力為他抹臉致哭得更厲害及倒在地上,其後關燈離開約兩秒,再把男童拖到洗手間;在活動室內把一名男童提起摔倒在沒有軟墊的地上,又用腳壓住他的腿使他動彈不得,再強行把他另一腳拉至頭部上方。

  「童樂居」時任院長崔惠英於2021年12月22日就事件報警,趙同日被捕。她在警誡下稱自己育有兩名分別10歲及7歲的女兒,招認曾襲擊至少12名兒童,並指案發時自己情緒不穩、失控、發怒或在懲罰受害兒童,又承認自己不時發現受害兒童在哭泣及被她導致不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