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條意見」涉港內容

  圖:2019年11月17日,廣州南沙國際郵輪母港開港運營。\資料圖片
  圖:2019年11月17日,廣州南沙國際郵輪母港開港運營。\資料圖片

  聯合技術攻關

  •支持聯合港澳高校、科研院所等開展技術攻關,推動面向科研等應用場景實現粵港澳數據跨境流通和交易,在科研項目評審、經費支出、過程管理等方面借鑒港澳及國際管理制度

  引入專業人才

  •積極引入港澳等境外專業服務人才,研究建立境外職業資格認可清單,提供更便利的工作執業、跨境流動、生活等支持政策,對於在南沙從業、已在港澳參保的港澳居民,免於在南沙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

  共享海外網點

  •建立境外投資相關政務事項在綜合服務基地的服務窗口,統籌集成境外投資備案等環節手續。探索與港澳、國際相關機構共建共享「走出去」綜合服務海外布局網點

  開展醫學研究

  •允許符合條件的港澳企業利用境內人類遺傳資源開展人體幹細胞、基因診斷與治療之外的醫學研究

  提供公共服務

  •塑造國際化高品質的生活圈,支持提供與港澳相銜接的公共服務。引進香港地區註冊獸醫、先進動物診療機構進駐南沙,探索香港地區進境獸藥區域定點使用模式

  大公報記者方俊明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