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論風生/黎智英案揭露外國勢力亂港真相\陳子遷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旗下三間公司涉嫌勾結外國勢力,違反香港國安法的案件審訊進入第八天,日前控方讀出控辯雙方同意的大量「承認事實」,其中黎智英曾與美國軍政高層等人聯繫,包括前美國國防部副部長Paul Wolfowitz、美國退役上將Jack Keane、前美國國務院資深顧問Christian Whiton、前美國外交官Raymond Burghardt和《華爾街日報》編輯Bill McGurn等。
隨着案情逐漸披露,公開的事實使我們明白到,為何外國勢力不停地干預黎案審訊,批評法庭依法審理案件,更肆意抹黑、詆毀香港國安法,亦證明了香港特區司法機構依法審理黎案合情合理合法,外國勢力干預圖謀注定落敗。
反映23條立法的迫切性
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放在全世界都屬於嚴重罪行。前美國國防部副部長、退役上將、前外交官等人與被告人的各種緊密聯繫,難道他們只是「關心」香港?
外國勢力一直忌憚基本法第23條立法,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因為23條禁止的七類罪行,包括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進行政治活動;香港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雖然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發揮了「一法定香江」的巨大作用,但國安法針對的四類罪行中,只涵蓋23條的分裂國家以及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他幾項罪行並未涵蓋。尤其是外國政治性組織在香港進行政治活動,以及俗稱的「間諜罪」等。23條完成立法,就能堵塞美西方反華勢力勾結香港亂港分子的漏洞,杜絕「港版顏色革命」再次上演的機會。
過去一段時間由於維護國家安全法例缺位,令到外國勢力和反中亂港分子有機可乘,從2014年的非法「佔中」,逐步演變成2019年的黑暴,香港一度面對前所未有的嚴峻危機,幸而中央果斷出手,制定出台香港國安法,才能迅速止暴制亂,社會恢復安定。一連串令香港市民刻骨難忘的事實,證明了基本法23條立法刻不容緩。
但外國勢力以港遏華的野心不止,自從黎智英案正式開審以來,傾盡全力阻撓案件的公平審訊,連日來多個西方反華組織及外國媒體,無所不用其極地抹黑攻擊香港國安法,甚至恐嚇法官,嚴重干預香港司法獨立。這一切都顯示築牢國安防線的無比重要性。
維護國家安全是真正的普世價值,英美等西方國家都制訂了周全的國家安全法例,對違反國安法的人從來都是嚴懲不貸,損害國家安全的人更被視為「叛國者」。
反觀一些外國政客對反中亂港分子的肉麻吹捧,將其美化為所謂「民主鬥士、自由英雄」,對於黎案橫蠻干預,可謂極大諷刺,亦正暴露出這些政客的「雙重標準」,證明其亂港的客觀事實。
庭審「承認事實」曝光的反華政客,多年來對鼓吹打壓中國和香港特區不遺餘力,更反映外國勢力對香港事務的干預,亦證明維護國家安全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反華勢力亂港圖謀注定破產
因此,無論從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維護香港特區憲制責任的角度,還是維護香港繁榮穩定和廣大香港市民的根本利益,23條都必須早日立法。香港國安法第七條定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盡早完成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完善相關法律。」
黎智英案備受各界矚目,相信法官定必公平公正公開地作出審理及判決,不論最終案件審訊結果如何,外國反華勢力干預香港的圖謀已暴露人前,注定一敗塗地。
律師、吉林省政協委員、香江聚賢法律專業人才委員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