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揭跨境車走私黃金 海關檢千萬元金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受內地金價上漲影響,近日有不法之徒偷運黃金到內地變賣,從中賺取差價。香港海關加強檢查離境私家車,前日在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截查一輛七人車期間,發現車內暗格藏有20公斤金條,市值約1,000萬元。行動中,人員拘捕涉案一名澳門男司機,今次亦是2020年以來首宗利用跨境私家車走私黃金案件。
澳門男司機被捕
海關跨境橋岸科港珠澳大橋貨物組督察胡銘淙昨日簡述案情指,海關前日截查離境七人車時,發現車上司機形跡可疑,車底位置亦有異常X光影像,遂進一步對該車輛進行檢查,在車輛前排中控台、扶手下方的暗格中,檢獲20公斤黃金條,隨即拘捕澳門男司機(32歲)。該名司機暫被控一項「企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罪,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香港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調查主任何廷俊表示,海關將循黃金來源、黃金擁有人及洗黑錢三個方向,繼續進行跟進調查。隨着疫後社會復常,所有跨境口岸全面開通,海關不排除有人利用繁忙的交通流掩飾走私活動,企圖經澳門偷運黃金到內地,再轉售圖利。根據香港金銀業貿易場資料,每公斤黃金條售價為50萬港元,而上海交易所要售53萬港元,存在3萬元差價,故相信其為走私黃金的主要誘因。
海關提醒業界、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的註冊過渡期已於去年12月31日結束,如任何人希望在香港進行貴金屬或寶石交易業務,而金額高達12萬元或以上,無論涉及支付或收取款項,都必須向海關關長註冊。
如任何人聲稱為註冊人、獲授權進行交易或進行交易,而所涉及金額高達12萬元或以上,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及監禁6個月
海關又提醒洗黑錢屬嚴重罪行,任何人如處理來歷不明款項,無論有否涉及金錢報酬,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0萬元及監禁14年。走私亦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