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辯雙方同意的事實(部分)

  •2020年8月10日,黎智英於何文田嘉道理道住所,被警方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拘捕。同年9月1日,黎進行警方錄影會面,承認涉案一些署名「黎智英」撰寫的文章是由他所寫,同時亦承認黎智英的Twitter戶口是屬於他本人。

  •警方在黎智英手機中發現,黎與多名具影響力的美國軍、政高層有電郵往來,包括前美國國防部副部長Paul Wolfowitz、美國退役上將Jack Keane、時任美國國務院資深顧問Christian Whiton、前美國在台協會主席Raymond Burghardt,以及《華爾街日報》編輯Bill McGurn等。

  •2018至2020年間,黎智英與壹傳媒達成協議,同意向壹傳媒提供合共7.5億港元貸款,其後黎於2019至2020年財政年度向壹傳媒提供4億港元貸款,又在2020年4月至9月期間向壹傳媒提供10萬港元貸款。

  •2020年8月,《日經新聞》香港分社,根據高院的提交物料令向警方提交一系列與案相關文件。有關文件顯示,於2019年8月,陳梓華、李宇軒,以及棄保潛逃加拿大的通緝犯周庭,與日媒《日經新聞》香港分社職員有多次電郵聯繫。

  •2019年12月20日,「重光團隊」在其網站公布其與所謂「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撰寫的建議制裁名單,呼籲外國政府制裁中央及特區官員。

  大公報記者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