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倡「片區統籌」模式發展「北都區」

◆劉國勳就《北部都會區行動綱領》提出一系列新建議。 香港文匯報記者萬霜靈  攝
◆劉國勳就《北部都會區行動綱領》提出一系列新建議。 香港文匯報記者萬霜靈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唐文)香港特區政府銳意打造「北部都會區」成為香港發展的新引擎,並於去年公布《北部都會區行動綱領》。「行動綱領」提出,未來十年「北都區」將達成41個發展里程碑,其中大部分於首個五年(2024年至2028年)期間完成。民建聯發展事務發言人、立法會新界北議員劉國勳昨日提出多項倡議,希望加快「北都區」發展。他強調今年是綱領首個五年的開局年,而政府的計劃主要是落實住屋及基建,認為政府應改變過往新市鎮的發展思維,簡化行政程序,推出過渡性產業園和商貿區,並引入「片區統籌」模式發展。

  劉國勳昨日就加強「北部都會區」發展舉行記者會。他表示,按照政府公布的「行動綱領」,「北都區」將在未來5年至10年漸見雛形,其間可達成41個發展里程碑,其中31個里程碑會於2028年之前完成,「但是我們仔細看看,41個里程碑項目中,大部分都是與住宅或基建有關,如住宅、地鐵項目落成、動工等。與創新產業、商業相關的項目僅4項,分別是元朗創新園微電子中心啟用、河套區港深創科園首三幢樓宇落成、新田科技城首批創科企業及居民入伙、古洞北政府聯用辦公大樓及聯用綜合大樓工程完成,首5年中更是只有前兩個項目。」

  建議設過渡性商貿區

  劉國勳估計屆時大量居民入伙,當區的商業配套卻並未齊備,認為政府應推動短期項目,填補這段工商業空白,建議參照過渡性房屋概念,在「北都區」建立過渡性產業園和商貿區,並加快審批,盡快推動項目落地。

  他介紹,過渡性產業園又稱「1.5級園區」,在內地非常普遍,一方面可以滿足入園企業短期入住辦公需求,另一方面也可以展示新區形象。為滿足這類彈性靈活的發展需求,特區政府應轉變思維,簡化行政程序,建議政府研究提高「北都區」分區計劃大綱圖內「經常准許的土地用途(第一欄用途)」的項目及彈性,以減少頻繁修改圖則;亦應豁免或簡化部分申請,如參考丁屋豁免條例,豁免管制屋宇的尺寸限制及證明書申請。此外,政府可考慮下放部分審批權限予專業人士,例如對於部分土地的測量、製圖,或屋宇署入則的圖則等,可由專業認可註冊人士負責簽發,政府部門只負責抽查及執行法例。

  由於「北都區」可作為很多政策「先試先行」的試驗區,劉國勳建議政府在該區率先引入「片區統籌」模式發展及招標,將一個片區的住宅、商業及政府公共設施打包式整體招標,與企業合作發展。「企業也可以找自己的夥伴,綜合起來,在片區一同進行發展,如此一來商業與住宅項目協同,可形成規模效益。」

  「北都區」規劃應不限於房屋

  他亦提到「北都區」統籌辦事處的編制與職能問題,該辦事處去年6月成立,人員主要來自政府的規劃部門,他認為難以應付「北都區」未來的全面發展。他認為,「北都區」的規劃不限於房屋,是以產業帶動、基建先行,涉及商務、民生等多個範疇,應加入與產業發展、創新科技、經濟發展、文化旅遊等相關人員,例如相關政策局副秘書長,以提升辦事處的統籌能力。

  發揮濕地農莊價值達雙贏

  另外,「北部都會區」存在大量濕地保育區及緩衝區。劉國勳認為,發展與保育並非對立,可以並行發展,期望特區政府進一步研究發揮濕地及農莊的價值,包括調動私人市場力量,將自然資源轉變為旅遊或其他資源。

  他舉例,目前新田地區的部分濕地已規劃成為新田科技城的一部分,同時該地區擬建三寶樹濕地公園,他認為參與經營新田科技城的企業或可承擔一部分保育責任,「比如這些企業可以一起成立一個保育基金,這筆錢用來管理、保護三寶樹公園。」

  他指出,對於濕地的管理也可以適當鬆綁,「如果發展旅遊的話,是不是(在保育區或緩衝區)賣一支水也不行呢?我始終認為一個地方有自然資源,也需要透過積極的管理才能變成旅遊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