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促檢討兩電小事故罰則

  中電在青衣區一周內發生兩宗停電事故。「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昨指,政府現時對兩電採取的懲罰機制,要中斷供電超過1,500萬分鐘才會被罰款,以前日長安邨安湄樓變電站事故中有388戶停電近90分鐘計算,合共約3.3萬分鐘,遠低於懲罰門檻,質疑目前懲罰門檻不足以處理小型事故,擔心日後電力公司出現更多小規模停電事故時,均「不須扣錢、不用負責任」,促政府檢討。

  政府去年底與兩電的《管制計劃協議》中期檢討中,就大型斷電事故加入新懲罰制度,以斷電客戶數量乘斷電時間;中電事故總時數如果多於1,500萬分鐘,准許利潤會扣0.015%,多於3,000萬分鐘就扣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