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政府工作組納劏房戶代表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唐文)昨日舉行的「取締劏房民間商討日」總結環節,多名劏房居民代表提出,政府的「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應有居民代表,擔心目前小組成員全部為政府官員,或令傳遞民意途徑受阻,「下情不會上達」。立法會議員林筱魯則認為,未必需要居民直接參與小組,政府如何聽取民意才是重點。

  促政府加強監管不適切居所

  規管劏房業主對單位進行有效保養是不少居民關心的問題。居民代表鄭女士表示,目前很多劏房為建於50年以上的舊樓,裝修質量草率,部分單位天花石屎剝落情況嚴重,即使告知業主,對方亦不願維修,「有業主甚至說,(有石屎剝落)你就當是加餸囉。」居民普遍認同,不僅應該對違法業主增加罰款,同時應該加重坐監刑罰,以提高阻嚇性。

  另一居民代表林女士指,除劏房外,天台屋、床位、太空艙等其他不適切居所也應屬於政府管轄範圍,希望政府若進行劏房普查時,一併登記。

  亦有居民認為,只要是劏房即屬違法,不應有優質劣質之分,而應全部取締,發牌給劏房反而增加了准入渠道。梁女士說:「本來劏房已經是不對。你不發牌,根本不知道哪裏有劏房。但如果你已發牌、公開了,確認(劏房)存在,你便有正式途徑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