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部就班穩妥解決劏房問題

  去年施政報告宣布成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重點包括為劏房居住環境設定最低標準等。昨日有民間團體舉辦「取締劏房民間商討日」,聯同80多位劏房居民、學者及立法會議員,討論取締劏房的細節及相關政策配套,期望將民間聲音反映給政府部門。取締劏房雖有十足的必要性和一定的緊迫性,卻難以一蹴而就。政府首先要為全港劏房進行登記,摸清劏房情況,並在判定不適切居所的基礎上,考慮推出發牌制度,遏止劣質劏房增加;同時優先安排劏房戶入住簡約公屋、過渡性房屋及給予租金津貼等辦法,多管齊下穩妥「告別劏房」。

  劏房問題是長期困擾本港的深層次問題之一。本港作為富庶的國際化都市,至今全港有逾10萬個劏房,約20多萬人蝸居劏房,成為社會治理的一個痛點。解決劏房問題,助劏房居民擺脫惡劣居住環境,受到中央及全港社會的高度關注。行政長官李家超去年發表的任內第二份施政報告提出,成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以10個月時間深入調研,就劏房居住環境最低標準、取締不合最低標準劏房的方法、防止不合最低標準劏房再增加等目標提出建議。輿論普遍認為這令人看到解決劏房問題的曙光,顯示政府有決心踏出第一步,拿出擔當作為面對和解決「老大難」問題。

  雖然「告別劏房」已逐漸成為社會共識,但是要徹底解決劏房問題錯綜複雜,不可能在短時間內「快刀斬亂麻」取締所有劏房,其中關鍵是要妥善安置受取締劏房影響的住戶。主流的意見是,政府首先應進行全港劏房普查,摸清劏房的數量和地址,繼而訂立合法合規劏房的基本條件,對於合格劏房,政府可發牌認可出租;對不適宜居住的「劣質劏房」作出清晰定義,並給予一定整改時間,若仍不合格,政府可依法取締。

  劏房的存在源於本港房屋供應長期不足。在短期內房屋供應不可能大幅增加的現實條件下,政府計劃取締的是劣質劏房,而非所有劏房。市場上存在一些環境良好、消防合規、安全衞生的劏房,可以滿足例如單身人士或短期租用者的住房需求,就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有政黨曾建議制定劏房發牌制度,以旅館業條例等現有法例,向劏房發牌,規定出租劏房必須符合法定標準,不符合安全標準及面積太細的劏房則須取締。政府在廣泛聽取合理化建議的基礎上,按部就班、有輕重緩急地處理劏房問題,可以避免大量劏房在短時間內被取締後,劏房住戶流離失所,盡量降低取締劏房的影響,最終循序漸進全面解決劏房問題。

  取締劣質劏房必須有完善安置措施,政府應預留部分「簡約公屋」、過渡性房屋用於安置劣質劏房住戶,協助劏房戶擺脫惡劣居住環境。有部分劏房住戶尤其是有子女的劏房家庭,希望「原區安置」,避免學童轉校後適應困難;有部分住戶擔心入住位置較偏遠的過渡性房屋或簡約公屋,「雖然租金省了,但交通費更貴」。在市區大量覓地建屋可能性並不高,「原區安置」困難較大,政府既要向劏戶講清情況,同時考慮提供必要的交通津貼,增加劏房戶入住過渡性房屋或「簡約公屋」的誘因,及早改善居住環境,以利家人、子女身心愉悅健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