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居民獻計 登記分級取締

  近百基層參與商討日 倡熱線主動申報盼先完善安置

  根據2021年人口普查,香港有逾10萬間劏房,約有21.4萬人居住。大部分劏房面積狹小衞生惡劣,甚至有結構及防火安全隱患。「告別劏房」是政府重要工作之一,最新施政報告提出成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小組早前已召開首次會議,並制訂工作目標。昨有劏房關注團體舉行活動,由80多名劏房居民共同商討,向政府建言獻策,要求取締劏房必須先有完善安置措施,建立租戶呈報機制等,為劏房作分級量化等。出席的立法會議員強調,政府工作組應充分利用10個月的調研時間,盡早與民間團體展開接觸。

  兩個關注團體「關注基層住屋聯席」、「劏房支援連線」昨共同舉辦「取締劏房民間商討日」,多個地區的劏房居民、學者、持份者等共近百人出席。居民隨機分成六組,就如何界定、取締「劣質劏房」及安置居民等議題暢所欲言。

  有住戶提出,政府應設立租客住戶登記網站或熱線,並進行全港劏房普查,以摸清「劣質劏房」的數量和地址。惟亦有住戶擔心租客主動登記後,可能被業主知曉進而報復,失去僅有住所,建議透過非政府機構協調進行普查。多名住戶贊成政府應制訂劏房基本條件,例如至少有一扇窗,房間面積至少達100平方呎,衞浴來去水順暢等,對於合格劏房,政府可發牌認可。

  住戶亦關注取締劏房後的安置問題,有子女的家庭大都希望「原區安置」,避免學童轉校後適應困難;此外部分過渡性房屋或「簡約公屋」位置偏遠,若搬往可能造成「租金省了,但交通費更貴」的兩難局面。

  嶺南大學社會學及社會政策系教授邱勇表示,過渡性房屋及「簡約公屋」很難在短時間內接收所有劏房居民,特別是油尖旺、荃灣等劏房密集舊區,在原區大量覓地建屋可能性較低,且劏房居民與輪候公屋群體並不完全重合,若將兩者混為一談有違公平。他認為取締劏房的優先次序,可根據住所風險情況而定,政府應優先取締有樓宇安全及健康風險的劏房,並思考其他安置居民的方案。

  團體冀市區建逾萬安置單位

  曾任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委員的立法會議員林筱魯表示,房屋政策「最緊要有瓦遮頭」,不願見到取締劣質劏房後,有市民失去居所流落街頭,認為劏房合格的原則是安全及合法。「政府可從檢討《業主租客條例》、《建築物條例》及《建築物管理條例》入手,將劏房視為僭建及違規建築物,並借助物管公司,協助觀察物業內是否存在劏房。」他認為「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應盡早與民間團體展開接觸,不要等足十個月才一次過推出。

  舉辦活動的兩關注團體表示,取締劏房必須有完善安置措施,除預留部分「簡約公屋」、過渡性房屋作安置用途外,亦建議參考過去取締寮屋,以及市建局的運作模式,在市區興建不少於1萬個可負擔的租住單位,同時善用各區空置單位。團體認為難以靠政府單方面執法處理全港劏房,建議設租戶呈報機制,政府可製作一份容易理解的評分表,供租戶自行評估所處單位,主動呈報,再由政府派員檢查,並配合頻密巡查。相關執法人員須具備足夠搜證權力,避免有法不依,搜證困難而不了了之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