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費用萬萬聲 租舊唐樓慳開銷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劉明)香港的運輸業僱主輸入內地勞工,除了薪酬外,另一筆固定開支就是安排宿舍。根據規定,僱主可扣除司機10%薪酬分擔住宿費。有小巴營運商坦言,本地租金並不便宜,就算租用舊區的唐樓作宿舍,每月租金亦動輒上萬元,甚至近兩萬元,就算扣除外勞一成薪金僱主也需要補貼。

  內地司機雖然可選擇在深圳租用單位居住,即日來回港深兩地,但若他們駕駛市區路線,跨境工作不太方便,僱主必須安排他們在港住宿。小巴營辦商陳志輝預期聘請的8名內地司機本月中來港,近期一直物色單位用作宿舍,而他揀選的地點是土瓜灣、九龍城、佐敦以至旺角一帶的單位。

  樓價跌租金漲加重負擔

  他解釋,聘用的內地司機是駕駛往來黃埔三條小巴線,因此要在交通方便的鄰近地區物色單位。雖然現時樓價下跌,但租金反而上升,巿區住宅單位的房租並不便宜,選擇土瓜灣等舊區,除租金較相宜外,到黃埔亦較方便,而唐樓實用面積較大,若有大單位或可安排全部8名內地司機入住,但唐樓沒有電梯,故不能租用高層單位,低層才方便出入。

  陳志輝表示,就算舊區唐樓,預計租金最少1.5萬至1.6萬元,甚至近兩萬元,以每名內地司機以本地工資中位數聘用的14,300元薪酬計算,每人扣除1,430元作住宿費,8人合共扣除11,440元,僱主每月仍要補貼數千元租金。

  本身亦營運小巴線的的士小巴商總會理事長周國強坦言,自己沒有申請輸入內地司機,主因是他經營的小巴數量較少,需要額外聘請的內地司機不多,「只要輸入一兩個內地司機,成本咁高並不划算。」

  他解釋,若要租用一個單位安置一兩名司機,從僱員工資扣除的住宿費甚少,僱主要補貼的租金開支頗高,因此需要較多外勞人手的營辦商才會申請輸入司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