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黎智英團隊國安法實施後續指揮「攬炒」

◆被告黎智英 資料圖片
◆被告黎智英 資料圖片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干犯香港國安法案,控方在本周四的開案陳詞中,提到黎智英涉及串謀「重光團隊」(SWHK)勾結外國勢力的案情,指黎智英為幕後主腦。庭上透露,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 與「重光」成員陳梓華繼續聯絡及下指示,聲稱「重光團隊」會繼續運作,因為已準備好「Plan B」,就是讓另一成員劉祖廸在美國宣揚「攬炒」理念,要求陳繼續進行「國際游說」,乞求美國實施制裁中國和香港特區,又聲稱會安排陳逃往美國云云。

  控方庭上指,黎智英是「重光團隊」幕後主腦,提供財政支援;Mark Simon為黎智英代理人,執行黎的指示及向黎匯報。黎批核大額資助,Mark Simon則負責批核較低金額,陳梓華作為中間人負責向李宇軒和「攬炒巴」劉祖廸轉達黎的指示,李宇軒及劉祖廸則為前線人物指揮「重光團隊」。眾人利用SWHK作為平台,透過登報、發起眾籌、建立海外聯繫等等請求外國制裁中國及採取敵對行動。

  要求成員續進行「國際游說」

  控方指,黎智英於2020年1月在台北住所與陳梓華、「攬炒巴」劉祖廸見面,部署游說請求外國制裁中國和香港特區的四個步驟及設立三條「國際線」。各人其後討論按黎智英指示執行計劃,其中陳梓華負責聯絡「抗爭派」人物,李宇軒繼續國際游說及建立國際網絡,劉祖廸則擔當宣揚「攬炒」的精神領袖角色。

  2020年5月,Mark Simon 與陳梓華會面時,重申四個階段的國際游說。同年6月,黎智英與陳梓華會面,指示他繼續進行國際游說,又邀請陳到壹傳媒大樓會面,強調《蘋果日報》英文版的重要性。

  控方指,2020年8月10日,李宇軒涉嫌「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藏有可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洗黑錢」罪被警方拘捕,同年8月12日獲警方擔保,惟須交出護照等旅遊證件及不得離港,並須於同年9月1日到警署報到。但8月23日,李宇軒乘船偷渡時被內地海警拘捕。至2021年3月22日,李被移交給香港警方。

  控方指,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陳梓華和Mark Simon繼續保持聯絡,陳梓華於2020年10月10日被警方以「協助罪犯」罪名拘捕,其後獲警方保釋。Mark Simon告訴陳梓華「重光團隊」繼續運作,因他們有「Plan B」,就是讓劉祖廸到美國演講宣揚「攬炒」理念,並繼續要求美國制裁中國和香港特區政府。

  聲稱安排逃往美國

  2020年10至11月,Mark Simon建議陳繼續「國際游說」工作,又向陳保證黎智英及他會提供一切協助,包括提供逃往美國的路線。至2021年2月15日,陳涉嫌「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拘捕及還押。至於劉祖廸和Mark Simon,則分別於2020年1月5日及4月18日經出境關口離開香港。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